暗中的罪,眾人的代價
經文【書7】
講員:李美儀傳道 記錄:廖志偉弟兄
引言
約書亞記第6章記載以色列人在耶利哥城奇蹟般的得勝之後,來到第7章,他們在攻打艾城時卻意外地遭遇慘敗。這個戲劇性的對比顯露了一個相同的真理:神的祝福與人的順服密不可分。當我們明白這屬靈原則後,便可以看看這慘痛的教訓是如何一步一步的展開。今天的經文可以分為四幕,一層一層揭示「罪」如何影響整個群體,最終神又怎樣帶領祂的子民重回正路。
第一幕:攻城失敗,尋問神(7:2-8)
經文提到約書亞派人去窺探艾城,探子回來後認為艾城人少,只需派二三千人上去便能攻取,不必勞累全體百姓。結果這三千人竟在艾城人面前落荒而逃,被擊殺了三十六人,百姓的心因而「消化如水」(7:5)。事實上,艾城與耶利哥城處於不同的地勢。艾城位於伯特利的東邊,是進入迦南內陸的重要據點,控制着從約旦河谷通往山地的重要通道。艾城本身建在高地上,雖然規模相對較小,但防禦工事完備,擁有城門和守衛系統,易守難攻,且與鄰近的伯特利城形成聯防。艾城約有一萬二千人,並擁有訓練有素的軍隊,雖然其人口比耶利哥城少,但絕對是不容輕視的對手。以色列人作出了錯誤的判斷,結果未攻入城就已經落荒而逃。
從行軍的角度來看,這次的失敗似乎是因為輕敵、忽略軍事部署,加上面對險要地勢卻只有單一的進攻路線,然而對以色列人而言,這從來不是一場單純的屬世的土地之爭,而是一場屬靈的爭戰,是他們逐步經歷神應許、進入迦南美地的過程。他們本以為只要有神的應許,就必定所向披靡,因此,當事與願違、面對攻城失敗時,約書亞並非即時檢討軍力與策略,而是「撕裂衣服……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,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,直到晚上。」(7:6)他感到悲傷與疑惑,問神為何要領百姓過河卻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,甚至擔心神的名會因此受損。這提醒了我們,當在生活或事奉中遭遇挫敗時,我們是否慣於馬上分析問題、尋找人的解決方法,還是像約書亞一樣,先來到神面前檢視自身與群體的屬靈境況?有時我們以為犯罪是因為敗於引誘,卻忘記犯罪往往是因為先遠離了神,因為當人慢慢遠離主時,內心便已經醞釀着犯罪的念頭了。
第二幕:以色列人犯了罪(7:10-15)
神吩咐約書亞起來,並直接指出以色列人犯了罪,違背了祂所吩咐的約,取了當滅的物,又偷竊、行詭詐,因此他們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,「成了被咒詛的」(7:12)。神清楚表明,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中間除掉,祂就不再與他們同在。神使用了兩個詞語指出他們失敗的原因:第一是「犯了罪」(Sin),第二是「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」。何謂違背?當一個人越過神所設的界線或違犯祂的命令,就是違背。在聖經的語境中,這不一定是指世俗所認定的違法行為(Crime),更多是指「對信任關係」的背叛。正如斯托得牧師所指,違背神不僅是外在的不順服,更是人類試圖篡奪神的位置、拒絕神的權威,且選擇以自己為中心。這種叛逆的核心在於身分的錯置,人想要成為自己生命的主宰,而不讓神作王。
在約書亞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過程中,神不斷強調他們必須保持聖潔,將自己分別為聖。神的子民必須透過謹守遵行神的道來實踐信仰,如此才能享有神的同在與祝福。神的應許是他們得勝的關鍵,但這祝福並非自動賦予,而是建立在人順服與遵行的回應之上。這並行的關係不是一種因果或交易,而是神與人之間的盟約關係。當以色列人順服時,便會得着成功征服迦南的應許;相反,若他們違背命令,罪便會攔阻神的賜福,招致失敗與懲罰。
值得反思的是,為何信徒會明知故犯?原來是源於:人性的驕傲、對神命令的輕視、對神懲罰的懷疑、眼前的誘惑與利益、缺乏深刻的靈性認識,以及對神命令的理解偏差。歸根究底,更深層的問題就是對神的恩典有所誤解。有時候,我們以為神的慈愛會無條件包容一切,卻忽略了要順服的呼召,結果讓信仰淪為一種「廉價的交易」。事實上,這種現象並非只發生在當時的以色列人身上,歷世歷代的教會和信徒也面對着同樣的試探。二十世紀德國神學家潘霍華在其著作《追隨基督》中,提出了「廉價恩典」與「重價恩典」的對比。他觀察到當時德國信徒的信仰與生活嚴重脫節,人們以為只要受浸、參加禮拜、口頭認信就能自動獲得救恩,卻完全不理會耶穌對門徒的呼召與要求。這種廉價恩典讓教會失去了先知性的聲音,也失去了改變世界的能力。今天,我們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把恩典當作理所當然的保障,而忘記了這是一條需要付上代價去回應的道路?
第三幕:暗中的罪,眾人的代價(7:16-25上)
在神面前並沒有隱密的事,一個人在暗中犯罪、不順服會為整個群體帶來災難性的後果。經文記載約書亞如何透過「漸進式」的抽籤方法,從支派、宗族、家室到個人,一步步將隱而未現的罪揭露出來,最終找出了猶大支派謝拉宗族的亞干。這個過程不僅是為了找出罪魁禍首,更是要讓全體以色列人認識罪的嚴重性。亞干在約書亞面前承認了自己的罪,他供認在財物中「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,二百舍客勒銀子,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,我就貪愛這些物件,便拿去了。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裏,銀子在衣服底下。」(7:21)
亞干的認罪過程,清晰地揭示了「罪在人心中的心理機制」。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,第一步是眼目的試探,他「看見」了這些財物,而罪往往就是從眼睛開始的;第二步是內心的貪戀,從看見變成渴望,外在刺激進入內心,他「貪愛」這些物件,私慾在內心長成並開始自我說服;第三步是行動,當貪念成形,他便付諸行動,將財物「拿了」並隱藏起來,顯示出他是明知故犯。這個「犯罪三部曲」與創世記中夏娃犯罪的過程極為相似,正如雅各書1:14-15所說:「但各人被試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。私慾既懷了胎,就生出罪來;罪既長成,就生出死來。」這提醒我們,在「看見」的階段就必須為自己的眼目設立界線,特別是在這個資訊爆炸的網絡時代,我們很容易便接觸到許多看似無害但實則不合乎神教導的事物,因此絕不能掉以輕心。
事實上,亞干所犯的是貪婪的罪。神學家托馬斯‧阿奎那在論及七宗罪時指出,貪婪是直接干犯鄰舍的罪,因為除非有人損失了財富,否則我們不會得到分外之財;貪婪亦跟所有道德上的罪一樣,是一種干犯神的罪,因為這是為了短暫的事物而丟棄了永恆的事物。雖然是亞干個人犯罪,但整個以色列民族都得承受後果,最後導致三十六名士兵陣亡。這不是單純的集體責任,更體現了盟約下的屬靈群體緊緊相連的命脈,就是一個肢體受苦,全身都受苦的群體關係(弗4:6)。每個信徒都對整個教會群體負有責任,一人的得失也勢必牽動整個群體的得失。
約書亞責問亞干為何「連累」他們,這句話凸顯了個人的罪如何成為全體的絆腳石。我們必須反思自己與教會的關係,留意生命中是否有隱藏的罪。在教會內最容易存在的罪包括:苦毒與不饒恕(來12:15),這如同病毒,會蔓延到各種事奉之中,造成猜忌、冷戰,最後導致分裂與屬靈枯乾;閒言閒語與舌頭的罪(雅3:5-6),一句閒話就能摧毀相互的信任,事實上很多教會的分裂並非因為對教義有不同的詮釋而導致,而是由於蜚短流長;屬靈冷淡與不委身(啟3:15-16),當冷淡的人越多,教會就越缺乏動力,最終淪為形式化的團體;隱藏的驕傲與自義(箴16:18;腓2:3),這會使人拒絕認罪與順服,讓教會的聖潔被自以為是的心態所取代。弟兄姊妹,神絕不會縱容信徒故意的悖逆,對於明知故犯的人,神必要求更深的省察與悔改,否則我們和教會都必然受到管教。
第四幕:終章──潔淨與恢復(7:25下-26)
最後,神要以色列人認罪悔改,「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,將石頭扔在其上,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。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,直存到今日。於是耶和華轉意,不發他的烈怒。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,直到今日。」(7:25下-26)這個嚴厲的行動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「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」(申13:5)。唯有潔淨營地,神的同在才會回來,結果以色列人隨後立刻攻陷艾城(書8)。在預備信息時,心中浮現了一幅圖畫:一條連接兩座懸崖峭壁的吊橋。原本這橋是要讓人安全地走到另一邊,但當橋斷了,不但無法通行,反而會成為致命的陷阱。同理,當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時,才能成為一座穩固的橋樑,讓人可以透過我們的見證看見神的真實,願意踏上信仰的道路。
結語
亞干犯罪的記述提醒我們,在盟約群體中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:一人犯罪,全體付代價;但同樣地,一人悔改,全體得復興!這也正是十字架的奧祕:基督一人擔當了眾人的罪,我們卻在祂裏面一同得着榮耀。受苦節即將臨到,讓我們省察心裏是否隱藏着一些阻礙我們與神相交的罪。弟兄姊妹,我們千萬不要辜負神寶貴的恩情,更不要將重價的恩典視為廉價。願我們在基督裏誠心悔改、彼此扶持,潔淨群體,重獲神的同在與祝福,承擔更多祂所託付的工作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