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,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。
(羅 12:15)
學員本
麥子穎、 方憬仁
2023 年 10-12 月成長班真理教導課程
九龍城浸信會
「因為神樂意使一切的豐盛完滿都住在祂裏面,又藉着祂使萬有與自己和好,無論是天上的,是地上的,都藉着祂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成就了和平。」(西 1:19-20)
「受造之物熱切期待,等候着神的眾子顯現。因為受造之物屈從於虛空之下,不是自願的,而是由於那位使它屈從的;其實受造之物是在盼望中屈從,這盼望就是:受造之物本身也將要從敗壞的奴役中得到釋放,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。事實上,我們知道,一切受造之物至今仍在一同呻吟,同受陣痛。」(羅 8:19-22)第1頁完
2023 年教會的主題是「基督是主•與受造萬物結連」。神創造世界後,一直護理照管至今,地屬乎神,祂又託付人去管理大地,所以關切大地及在其中的受造萬物是基督徒不可忽略的。為了配合主題,成長班今年將集中查考歌羅西書及羅馬書的內容,總題是「顛覆萬有的福音」,首季歌羅西書的副題是「萬有復和的救贖計劃」,第二季羅馬書1-4 章是「因信稱義的救贖恩典」,第三季羅 5-8 章是「聖靈賜下的終末盼望」,以及第四季羅 9-16 章是「休戚與共的信仰群體」。
有人認為世界的存在是偶然的,但聖經告訴我們宇宙存在是有目的和意義,都在說明創造主的美善,即或是狂野的掠食者或有毒傷人的動植物。「耶和華啊,祢所造的何其多!都是祢用智慧造成的,全地遍滿了祢所造之物。」(詩 104:24)「...因為天上地上的萬有,都是藉着祂創造的,包括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,無論是有權位的、作統治的、執政的,還是掌權的,萬有都是藉着祂又為着祂創造的。祂在萬有之先,萬有都靠祂聯結維繫。」(西 1:15-17)今日宇宙萬物能存在,能夠維持其運作,乃因神藉著祂的靈在基督裏一直用能力掌管著萬有,使整個宇宙能按祂的計劃運行,完成祂的目的(參來 1:2-3)。
可惜,人犯罪使受造萬物都受咒詛(參創 3),失去神原初創造美好的狀態,失去神的親密同在和祝福,且帶來人與神的關係破裂,人與人和人與受造萬物之間的關係破裂,進入虛空和敗壞的狀態,譬如人墮落後需於破裂、勞苦、困難、虛空和徒勞無功的處境下工作。「...一切受造之物至今仍在一同呻吟,同受陣痛。不但如此,就連我們這第2頁完些有聖靈為初結果子的人,也在自己心裏呻吟,等候得到兒子的名分,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蒙救贖。...但我們若盼望那看不見的事,就要耐心等候。」(羅 8:19-23,25)正在受苦的受造萬物在等候神終末全然救贖的來臨,就是基督第二次再臨帶來全面徹底的更新,保羅勸勉信徒要在「已然-未然」(already but not yet)的終末張力下,堅忍等候到底。
保羅在歌羅西書針對當時異端的思想體系,力言神本性一切的「豐盛」都完完全全住在基督裏面,基督是神也是人;因著祂,神可以直接和人來往,祂是神人中間完全的中保。受造萬物所期盼的終末救贖全在基督身上,祂在十架上所作成的救贖,使人與神、人彼此之間及人與受造萬物在基督裏得以復和,這是「已然-未然」的信仰事實。祂是萬主之主,萬王之王!至終,萬有都要降服在神面前,宣認耶穌基督是主,「因為萬有都本於祂,倚靠祂,歸於祂。願榮耀歸給祂,直到永遠!阿們。」(羅 11:36)
作為受造物的我們,本有造物者的形象,關顧受造萬物實際上是作為人的本分。我們盼望今年能多點思量這方面的課題,並作出相應的行動,表達我們對神的敬拜和對造物主的愛,因祂是萬有的主宰!教會全年亦將舉辦幾個講座作配合,旨在幫助信徒再思教會、生態、全球視野、社區和靈性不同範疇的挑戰,讓信徒能捕捉現今世代的圖畫,並活出信仰,實踐使命。
[註] 以上舊約經文採用和修本,新約經文採用新漢語譯本。
吳彩虹牧師(牧養主任)
第3頁完城浸家踏入 85 周年,「城•傳」的主題帶出「傳記」、「傳揚」和「承 傳」的含義。在這個值得記念的日子,我們可以拿甚麼來報答神向我 們所施的一切厚恩和祝福呢?可以呈獻甚麼果子來感恩呢?詩篇一 一六篇曾述及詩人有幾方面的感恩圖報:一生親近主,事奉主;行事 為人要在主面前;記念主的救恩,頌揚讚美;傳揚見證,榮耀祂。你 有想過呈獻自己的生命嗎?呈獻一個渴慕成長的生命嗎?就是一個 不甘於停留在吃奶的地步,乃要逐漸成長,能吃乾糧,長大成人,葉 子青翠、結果不止的生命。
誠邀每位弟兄姊妹定期或每季規劃一下「我的成長旅程計劃」,這行動將帶給你莫大的助益。請你先為自己的成長禱告,之後你可邀請信任的屬靈長輩或導師作導引,你亦可與同伴一起互相砥礪,向著目標並肩前進,重點是持續地跟進所訂定的計劃,並認真實行出來。願神祝福你渴慕成長的心志,更讓你的生命影響更多生命。
回顧
反思
我_______的成長旅程計劃(可參考計劃及檢討列表)
202__年 __-__月 | 生命轉化 Being |
真理裝備 Knowing |
服侍傳揚 Doing |
---|---|---|---|
目標計劃 (具體一點) |
例:建立穩定的靈修習慣(每周_次)/每周參與崇拜/用心備課/參加退修營會/不說人閒話等。 | 例:參加「門徒生命與事奉證書課程)/閱讀_本屬靈書籍/參加研經營會/外間講座等。 | 例:教會內:參與事奉/社區服侍/定期奉獻等。教會外:參與職場小組/與未信親友分享福音等。 |
進度剛開始 努力中 已完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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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困難 得著 反思 禱告 感恩 下一步 與______分享 |
生命轉化 Being | 真理裝備 Knowing | 服侍傳揚 Doin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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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 渴慕追求認識神 口 每周參與崇拜 口 每周投入成長班生活 口 恆常讀聖經 口 穩定靈修、禱告生活 口 從經文領受教導,並 應用在生活上 口 為主改掉不合神心意 的習慣 口 約束不說別人閒話 口 培養結出聖靈果子 口 建立一個禱伴 口 多與班員交往 口 參與周三祈禱會 口 以神為中心生活 口 靈修分享 口 每日認罪悔改 口 學習尋求神的心意 口 生活上順服神教導 口 準備隨時分享信仰 口 尋索個人恩賜 口 建立別人成為門徒 口 凡事活出基督徒樣式 口 抽空退修,與神共處 口 定期規劃「我的成長 旅程」 口 定時約見屬靈導師, 討論你生命的狀況, 容許他/她向你作出 督促及跟進 口 其他_______ |
口 福音性查經 口 信仰班 口 價值觀重整 口 聯合浸禮班 口 系統地讀聖經 口 每周預先備課 口 初階佈道訓練(如美 滿人生、破籠) 口 接受「探訪技巧」訓 練 口 報讀「門徒生命與事 奉課程」基礎班 口 報讀「四步研討」 口 報讀「全民學堂」 口 參與小組門訓 口 讀完一次聖經 口 閱讀屬靈書籍________ 口 報讀「成長八課」初 信栽培課程 口 報讀「門徒生命與事 奉課程」中級班 口 報讀「三福」佈道法 口 報讀職場佈道訓練 口 參與差傳聚會/課程 口 報讀神學院/機構課程 口 參與教會講座 口 參與退修會/靈修營 口 帶領你的小組完成 「門徒生命與事奉課 程」 口 報讀「門徒生命與事 奉課程」進深班 其他________ |
口 視你的家庭/工作為事奉 口 定期為未信親友的得救祈 禱 (B.L.E.S.S.祝福行動) 口 進入他們的處境,用心 聆聽 口 邀他們吃飯,以愛關 懷,建立真誠友誼 口 透過建立人的說話/恩慈 行動/愛心禮物去服侍 口 向未信者分享耶穌的故事 及祂在自己身上的作為 口 寫下見證並與親友分享 口 帶領親友參與佈道會 口 參與成長班的事奉 口 定期十一奉獻 口 參與每月第一周主日出隊 佈道 口 參與短宣隊 口 參與其他部門_____事奉 口 幫助別人成長 口 積極帶領新朋友認識神 口 關心新朋友 口 立志帶領______信主 口 在職場帶領查經小組 口 在職場為同事禱告 口 參與社區服侍 口 參與長者鄰舍中心服侍 口 擔任事工的領導角色 口 帶領你的小組去完成一個 佈道/社關課程 口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|
上一季的課題是「聖靈賜下的終末盼望」,我們從《羅馬書》第五至八章,認識到聖靈在信徒身上作出轉化生命的工作。今季我們將研讀《羅》第九至十六章,題為「休戚與共的信仰群體」。在這部分,保羅將更立體地呈現羅馬教會內、外的關係和衝突,並從福音轉化人生命的大能中,啟迪出盼望的指向。
我們可分作兩個主要部分來理解本季脈絡:首先,第一至三課將會涵蓋第九至十一章經文。保羅以《羅》內所有關於耶穌基督救贖的福音為基礎,又以大量舊約聖經中的聲音為迴響,挑戰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放下彼此的成見與自視過高,接受福音帶來族群的和解。
然後,第十二至十六章經文將在第四至八課中討論。第四至六課,保羅延續有關福音轉化人生命的神學,應用到信徒群體關係中。他先精要勾勒出信徒新生命的重心和本質,為他們在不信世界中的新生活模式定下基礎。他從信徒群體應對內部的關係,進一步闡釋在公共社會中的見證,呼籲他們在艱難的處境下休戚與共。第七課,保羅將主題帶回他寫《羅》的其中一個目的,呼籲羅馬教會與他同心參與在宣教工作上。最後,第八課,保羅一再以牧者心腸,表達對羅馬教會的慰問和掛念,當中所記的每一個名字都深具意義。第9頁完
精心研讀《羅》後,深覺此書並非只是在言說高深奧妙的神學,以及講論抽離現實的教導。因為在全書每一句論述背後,都對應著羅馬信徒群體的屬靈吶喊與生活中有血有肉的挑戰。他們的處境也彷彿是我們的寫照,因為我們仍在「這世代」忠心等待那將至的白晝。深願保羅和眾聖徒忠心委身的見證,成為我們彼此相顧、休戚與共的激勵,在基督所啟示的盼望內,同心努力,共證神恩。
第10頁完請在查考經文後,每位組員都分享一下「我的生命實踐」,讓神的話語更深入地塑造門徒的生命。
本周所學的功課,你會與誰分享?你會與他們分享甚麼信息?
小組內或外,有誰需要幫助?你或小組可以怎樣幫助他/她們?
邀請其中一位組員或分成 2-3 人小組作結束禱告,感謝神讓我們領受了祂的真理,為以上的需要,祈求神的幫助和供應。
第11頁完為了配合本季查考每一課的主題內容,現從教會詩集中建議詩歌數首,以供參考選用:
每 課 主 題 | 建議詩歌(首) |
---|---|
第一課 神恩信實.跨越藩籬 | 32 萬代之神, 61 亞伯拉罕的神 |
第二課 普世救恩.誰願接受? | 287 奇妙的救主, 289 奇異的愛 |
第三課 奧妙恩典.常存不息 | 321 有福確據, 322 堅固磐石 |
第四課 效法基督.休戚與共 | 340 主,我願像祢, 517 高舉十架 |
第五課 光明之子.證主新序 | 393 使我作祢和平之子, 424 奉主聖名奔跑 |
第六課 追求和睦.彼此接納 | 462 相愛見證, 470 彼此服侍 |
第七課 回應主愛.傳揚福音 | 491 從你見耶穌, 495 我在此,差我 |
第八課 多元合一.見證主名 | 480 求復興眾人, 458 教會根基 |
教會網頁(https://www.baptist.org.hk/content/view/lesson-song)上備有這些詩歌的獻唱錄音,可供參考。
首頁>資料庫>每課詩選
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保羅為同胞哀慟 (9:1-5)
二、神應許藉恩揀選 (9:6-18)
三、神憐憫遍及萬邦 (9:19-29)
保羅在 8:31-39 以靠主得勝的頌歌作結,開啟我們對終末群體的新想像:從前落在虛空的受造世界,如今藉著基督得以跨過一切界限,與神復和,並帶來不同族群之間的和解。但是,在羅馬教會中,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卻充滿張力。特別是眼看外邦信徒日漸增多,猶太人仍有很多不信的,這情況對猶太信徒而言,帶來了重大的信仰挑戰:難道神的信實失效了?(3:3)神對他們的應許已然落空?祂已放棄了猶太人?猶太選民該怎樣面對自己的身分,以及與外邦信徒的關係呢?第17頁完
在《羅》第九章,保羅著意回應和疏理猶太信徒的疑惑,並重整一些傳統的觀念,仔細闡明神對世人的救贖計劃。整章的主題皆聚焦在那位信實、憐憫與滿有權柄的神,如何在救恩歷史中貫徹始終地呼召屬祂的子民。在結構上,保羅先以嚴肅的話開始,哀嘆「以色列」的不信(9:1-5),繼而大量引用舊約的信息,來證實一個重點:雖然並非所有屬「以色列」的猶太人都相信福音,但神的計劃卻沒有因此而失效。因為救恩的實現並不在乎他們的血統,乃在乎那位滿有憐憫和恩典的神(9:6-18)。神以創造者的身分行事(9:19-23),實現祂自創世以來的應許,使猶太「餘民」和外邦人都能蒙召成為神的子民。其後,在第十和十一章中,保羅繼續陳述猶太人失信的原因和責任(9:30-10:21),並揭露神使他們和外邦人一同得救的計劃(11 章)。本課涵蓋 9:1-29 的內容,其餘部分將在第二和第三課中討論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
保羅現轉以嚴肅的態度向他的同胞說話,並為他們哀慟,因他們不信基督是彌賽亞,拒絕因信稱義的福音。第18頁完
1-3 節 保羅一開始作出一段莊嚴又誠懇的聲明。首先,保羅運用正面和負面的同義陳述:「我說實話;我不說謊」,強調其說話和意願的真確性。然後,保羅進一步指「他」和「他的良知」分別是在基督裡和在聖靈裡說話,暗示自己與基督的關係密切,並受聖靈的掌管、啟迪。保羅以層遞疊加的方式,環環緊扣地表達其見證之真實,為要向他的同胞證明,自己並沒有因「外邦人使徒」這身分而放棄他的宗族同伴。
保羅立刻向讀者表述心志,將經文主題指向對同胞的強烈情感。保羅形容他的「愁苦」和「傷痛」綿綿不斷、揮之不去,是常見於猶太和天啟文獻中——「為以色列哀哭」的講論形式,斷言對同胞與基督分離的狀態感到極度悲痛。為了進一步表達對猶太人的認同,保羅甚至強調他不惜犧牲自己,寧願被詛咒、與基督分離,只願同胞能得益處。這為以色列作「殉道式的代求」,使人聯想起昔日摩西為拜金牛犢的以色列民祈求,願意以自己的性命換取他們得赦免(出 32:30-32)。此外,猶記得 8:31-39的凱歌,保羅詠嘆「誰能與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」。與基督分離無疑是不可能,且是痛苦無比的事,然而,保羅卻願意為同胞的悔改回頭,向神奉獻自己。可見,保羅是何等深愛、重視他們!第19頁完
4-5 節下 保羅進一步對他的「弟兄、骨肉之親」作一系列描述。他首次用「以色列人」來指涉整個猶太群體,這是極具神子民意識的自稱,更顯他們在救恩歷史上有特殊意義和地位。接著,保羅列舉八項「以色列」蒙神賜福的特殊恩賜和權利,包括: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眾約、獲賜律法、敬拜的禮儀、眾多應許、先祖和基督。
學者普遍認為頭六項恩賜可以分成三對來理解:
這三對恩賜的意涵皆可指向出埃及事件:
這部分的高峰在 9:5,保羅以基督帶來的終末啟示,回塑以色列的救恩歷史,為猶太人的信仰提供一個新的立足點。首先,9:5 上 論到「先祖也是他們的」,有彼此相屬之意。保羅把「先祖」列入以色列的權利之內,以表明其所有後裔也在神特殊救恩中有份。接著,保羅將焦點放在「基督」的身分上。他雖表明,基督有著與他們相同的「血統」(「按著肉身來考慮」)(9:5 下),合符他們期待的彌賽亞形象;然而,這裡卻更強調「基督從他們出來」,而非屬於他們。事實上,「基督為萬有之主」,因此,保羅最後以稱頌基督作結。他將希伯來詩歌對神作出頌讚的格式,用在基督身上,顯明這位出自以色列的彌賽亞,有與神同等的尊榮,從而襯托出不信者的愚昧。
問題討論
由第 6 節開始,保羅要處理的,並不是「猶太人為何不信」的問題,而是「已歸信的猶太人怎樣面對仍有同胞不信福音」這事實。這涉及關於神子民身分的更新和重新理解神的應許。換言之,重點是:到底決定人成為神兒女的基礎是甚麼?保羅對此有三個層次的回應:1. 回溯神對以色列先祖的應許,重申成為神子民乃基於祂的呼召(9:6-13);2. 引用摩西和法老作例子,指出神的憐憫是貫穿其救恩計劃的關鍵(9:14-18)。第三個層次將留待下一部分再作闡釋。
6-13 節 保羅在此要回應的問題,與 3:1-8 關係密切,同樣圍繞「神的信實」(參:課本第一季,第五課,頁 72-74)。他再次直截了當否定神的信實會因猶太人的失信而失效(3:3)。對猶太人而言,神對他們的信實,與他們如何成為「以色列」這身分關係密切。因他們相信,神自遠古與以色列先祖立約後,就沒有任何事能解除彼此的連繫。換言之,他們相信:作為亞伯拉罕血緣上的「真後裔」,他們的救恩是穩妥的。針對這觀念,保羅引用先祖被揀選的例子來重整他們對「成為以色列」的理解。
保羅先提出第22頁完兩個相對的「以色列」:作為整體的「全以色列」,以及在這整體之內「蒙揀選的以色列」(9:6 下)。他指出前者作為「肉身的兒女」,與後者作為「應許的兒女」是有區別的,惟有「應許的兒女」才能被算為真後裔(9:8),獲賦予繼承權。保羅先以亞伯拉罕作例:縱然以實瑪利和以撒皆是亞伯拉罕血緣上的後裔,有領受割禮為記,然而只有以撒被稱為「蒙應許的後裔」。保羅又以利百加的雙生子—以掃和雅各作例子,指出最終只有小兒子雅各(而非長子以掃)蒙揀選獲繼承權。這兩個例子的作用,在於強調決定誰是真後裔的關鍵,乃全在乎那呼召人的神和祂揀選的旨意,無關人的血統、禮儀或善惡行為(9:9,11-12)。13 節引用《瑪拉基書》1:2-3 加強這觀點,強調神賜應許的主權,比人懷胎、能分善惡更早。正因蒙揀選是無關人的出生,也不是論功行賞的結果,神仍是信實和公義的。
14 節 保羅採用辯爭言辭形式,駁斥指責神不公平的指控。「不公平」這字在《羅》出現時,一般皆被譯作「不義」(1:18、29;2:8;3:5;6:13),指涉人對神的背叛不忠。用在此處,可能隱含異議者的立場,認為神不按血統或善惡行為作出揀選,乃是對以色列之約的背叛。保羅斬釘截鐵地否定這說法,繼而引導人留心神的義,就在其揀選旨意中的憐憫與權柄——不單與神的本性有關,更關乎解決以色列不信的問題之核心(11 章)。
15-18 節 保羅以蒙神喜悅的摩西和與神對抗的法老,繼續闡釋上述有關揀選的要旨。
第一組平行句(9:15-16)以摩西為例(9:15-16),背景來自《出埃及記》33:18-19,講述在金牛贖事件後,神憐憫摩西,不惜以身保護他,讓他得以一瞥其榮耀,免得他招致滅亡。神向摩西顯出恩慈,作為與叛逆的神子民同在的證明。由此可見,以色列得以成為「以色列」、「神的子民」,非因他們「本來是誰」,也不是出於任何人的決心、意願或行動,而是單單基於神是誰——基於祂滿有憐憫的本性與信實的應許。換言之,誰能成為神子民,全取決於神是誰和祂的憐憫。
第二組平行句(9:17-18)以對者法老襯托出摩西。此處引用《出》9:16,在第六災(瘡災)過後,神藉摩西向法老宣告的其中一句話。若參考七十士譯本來翻譯,17節為:「因你(法老)被保存,是為了要在你身上顯出我的大能,好讓我的名被傳遍全地。」意思即是:神在瘡災中保存法老的性命,是要藉這頑梗又不知悔改的人,凸顯出神拯救的權能。
由此可見,「神使法老心硬」並不是從救恩角度而言,指神要刻意取其滅亡,而是作為「摩西」的對照,相對神有揀選和憐憫對象的自由而言,神也有揀選使其繼續心第24頁完硬的對象的自由,使其頑梗成就神拯救的心意。故此,焦點仍關乎神的權能。
保羅將不信主的猶太人視作與法老同樣頑梗,然而他們的心硬在神的拯救計劃中仍有其位置。當保羅回應:為何大部分猶太人仍不信主之時,他並非完全悲觀絕望,認為神放棄他們。反而,他認為他們在神的救恩計劃中仍有其角色,為 10-11 章中的解說作鋪墊。在第 11 章,保羅多次提到以色列的頑梗,藉著他們的過犯和不順服,使救恩臨到外邦,猶太人也有其蒙憐憫的方式和結局(11:11,30),留待下文再作討論。
問題討論
保羅進一步以「陶匠和泥土」的比喻,重申神作為創造主,有其呼召的主權和心意,並引述兩卷先知書中的宣告,將之應用到猶太人和外邦人得救的問題上,證明神的話確實沒有落空。
19 節 承接上文推論,保羅道出異議者的心聲:「神按其揀選的旨意,或施憐憫、或使人心硬,皆是祂救恩計劃的一部分,且是人不能違抗的。如果神還要懲罰心硬的人(不信福音的猶太人),豈不顯得祂不公平嗎?」(另參 3:7)照樣,保羅並無直接回答這質問,反先提出:若從受造物和創造主各自的立場來看待這問題,人根本無權質疑神。繼而,保羅針對異議者不信的態度,提出三組反詰。
20-21 節 第一個反詰(9:20 上):在原文開首,保羅以「人啊!」,與句末的「神」互相對照,來強調人作為受造物,與創造主之間有絕對的分別。第26頁完接著,在 9:20 下-21 保羅以陶匠和泥土的隱喻,加強神對人有絕對主權的論述。第二個反詰(9:20 下):首部分與《以賽亞書》29:16 上半節完全相同,至於下半節,有解經家認為保羅是參考《賽》45:9 修改而成的。目的是要表達:被造者無權利反駁創造者的心意。
第三個反詰(9:21):保羅延續上述隱喻,指出陶匠有權使用同一團泥,分別塑造出用途尊貴的器皿及用途卑賤的器皿。經文一方面繼續強調創造者對受造物有絕對的權柄,塑造他們盛載不同的旨意,另一方面,也刻意強調這些器皿乃是按著特定用途被造,而不是要比較兩種器皿的價值高低。引導人留意,創造者的旨意並不是要使受造物之間對立起來,而是要藉著他們的不同,顯出神不同的心意(呼應下文:顯出祂的能力、憤怒與恩慈)。
22-24 節 保羅一直以創造者對受造物的權柄和旨意,駁斥異議者對「神的公平」的質問,顯示在兩者本質的差異之下,神絕對有權按其心意,在不同人的身上顯出其旨意。不過,保羅並非悲觀地論述人的得救已成定局,22 節開首的「但是」,為接下來保羅提出的出路作鋪排,將讀者的目光帶回神的憐憫和呼召之上。
這裡主要提及到兩種器皿:1.激怒神的,及 2.蒙憐憫的。前者的結局是「預備遭毀滅的」,後者則是被形容為「早已預備好得榮耀的」。經文雖然用上「預備」、「早已預備第27頁完好」等字眼,然而這裡並非指神主動預備了「遭滅的」和「得榮耀的」對象。原因是,兩次出現的「預備」一字在原文中是有分別的。形容那些因激怒神而「預備」遭滅的,在語態上可以是被動或中間語態。即是,可以排除神「主動」預備人毀滅的說法,並且理解為人因不知悔改而自取滅亡(中間語態)。換言之,神的懲罰是因人的拒絕和悖逆而臨到。另一方面,「早已預備好(得榮耀)」當中的「預備」為另一個不同的字,可參照《所羅門智慧書》來理解,指涉一個「先存於神心意中」的計劃。按《羅》的脈絡,這先存的計劃就是:神定意要讓敗壞了的受造世界,分享祂兒子的榮耀而得贖(8:16-17,19-21, 29-30)。因此,24 節更進一步開闊猶太人的眼界,使他們看見整個世界(包括猶太人與外邦人)本是神願意憐憫的對象,人能得救、成為神子民的界線,並不是按種族劃分的(回應 9:6-13),決定性的因素乃是神的呼召,出於那位憐憫之主。
總括而言,神有能力毀滅那些可怒的器皿,但神選擇以極大的忍耐,寬容那些自取滅亡的人,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,要人知道他的憐憫,如同祂憐憫那些蒙祂呼召的人一樣。為此,神願世人因看見祂對相信的人所施的憐憫,從而激發不信的人要同樣有渴慕獲得救恩的心(11:30-32)。第28頁完
25-26 節 接下來,保羅引用一連串先知書中的經文,解釋神對外邦人和猶太人皆有憐憫,證明神的信實。
他先引用《何西阿書》2:23 和 1:10,經文原本述及主前九世紀時,神對北國以色列的宣告,現在應用到外邦人蒙神呼召一事上。在此值得留意:1. 25-26 節動詞 「稱/稱為」刻意被修改為與 24 節中「呼召」同一字;2. 保羅顛倒了 25 節在原文句子中的次序,先提及「把那不是我子民的,稱為『我的子民』」。兩處修改皆呼應 24 節,強調非神子民的「外邦人」在身分上有逆轉成為神子民的機會。此外,這段經文在舊約的處境,是神承諾曾因叛逆而被疏遠的北國以色列,現要恢復與他們破裂了的關係,並使他們與猶大一起歸為合一的子民。現在保羅將這信息應用到外邦人身上,顯明神不單樂意挽回外邦人,也願他們和得救的猶太人成為合一的新群體。
27-29 節 保羅再引用《以賽亞書》10:22-23 和 1:9 論述以色列「餘民」的話,應用到猶太人的信仰處境上。其中,「餘民」被救贖在聖經中的意義,對本段尤其重要:
總結 9:25-26 及 9:27-29 的經文,帶出五個重點:
問題討論
「這些器皿就是我們這些蒙神呼召的人,不但是從猶太人中,也是從外邦人中召來的。」(羅 9:24)
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「第二課:普世救恩,誰願接受?」,請大家預先備課,以致在查經時有更深入的分享和領受。
第32頁完 第33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批判以色列得不著義 (9:30-10:4)
二、凡投靠基督必得拯救 (10:5-13)
三、諷刺以色列咎由自取 (10:14-21)
保羅在上一段總結,外邦人歸主以及少數猶太人(餘民)信福音,與神在聖經中早已應許的情況吻合,確證神的信實。在本段,保羅按著義來看信心和律法的關係,進一步解釋以色列的不信悖逆與外邦人得享救恩之間的對比。
這段落可分為三個部分:
(1)藉著律法的義和信心的義之對比,作出對以色列人得不著義的批判,並指出惟有基督圓滿了律法,使凡信的人都能得著義。(9:30-10:4)
(2)指出神給以色列的福音之核心,就是因信基督而得義,是普世性的拯救。(10:5-13)
(3)藉外邦人願領受無條件的救恩,諷刺早聞福音的以色列咎由自取。(10:14-21)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
保羅在本段開啟一個新主題,按著義來討論律法與信心的關係,從而作出對以色列人得不著義的諷刺和批判。最後,保羅再次為以色列代求,並宣告惟有基督圓滿了律法,使凡信的人都得著義。
第37頁完9:30-33 節 經文開首出現「這樣,我們該怎麼說呢?」作為保羅引介新主題的提示,標誌著新段落的開始。此段落以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對義的追求作對比:
外邦人 | 以色列人 |
---|---|
不追求義 | 追求律法中的義 |
因信而得義 | 達不到律法的要求 |
憑信心 | 憑行為 |
外邦人被形容為不追求義的人,卻因信而獲賜在神面前為義的地位。相反,諷刺的是,那些追求達到律法中的義的以色列人,卻因達不到要求而得不著義。在此,保羅並沒有否定律法的正當性或好處,卻是要批判以色列追求律法的方式:他們錯誤以為是靠行為(works)而非信心(faith),就能得著律法中應許的義。他們沒有意識到,神所賜的義從亞伯拉罕起,一直都是靠信心而得,現在更是藉著信靠基督圓滿了律法的要求(10:4),使他們和外邦人都能同得神的義。
為此,保羅在 32-33 節引用《賽》28:16 和 8:14,進一步諷刺以色列的現況:他們把神為他們預備的救恩磐石——彌賽亞,視為絆腳石。因他們不信被釘十架的耶穌就是彌賽亞(林前 1:23)。保羅正要指出,他們對基督的輕看和拒絕,不是一時疏忽,而是刻意對祂視而不見,以致無法辨認基督,得不著信心的義。第38頁完
10:1-4 節 在一連串神學辯論後,保羅再次以「關係式代求」,展現出他渴望以色列得救的肺腑心腸,尤其表達對未信同胞的接納(參 9:1-3;10:1-2)。他先肯定以色列人在遵守律法上的虔誠,但同時也批評他們對神的熱心並不恰當,沒有正確認識關乎「神的義」藉基督臨到的計劃。關鍵在於「神的義」(信心的義)與「人的義」(律法的義)的對比。保羅指出,以色列人錯誤將神的義連繫於他們對律法的熱心,以致不明白基督事件的重要,沒有藉信心順服基督而得義。
在此,基督事件的重要性是特別針對「誰能成為神的子民」而說的(10:4)。10:4 上「基督是律法的終結」,「終結」(end)應譯為「圓滿、目標、高峰」(fulfilment,goal, climax),即「基督是律法的圓滿/目標/高峰」。按照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律法設立的本意,原是為使列國萬邦藉這分別為聖的群體歸向神。然而,猶太人卻視守律法為他們獨有的義,來排除外邦人於他們的群體之中。如此看來,基督事件正是體現神設立律法的原初目的,祂成就的義打破一切世俗文化的規矩,也超越人倫上的界限,能使凡信的人都能藉信被稱義。換言之,保羅在此指出基督是律法的真義和目標,使凡信靠基督的都能得著義,包括將萬族萬民引到神面前。
問題討論
保羅延伸 10:4 下的意思,進一步解釋以信心的義取代律法的義之憑據,從中帶出福音之普世性信息:凡信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,承認祂為主的,就必得救。換言之,保羅將猶太人視遵行誡命為首要的義,更新為與基督建立關係。
5-8 節 保羅先引用《利未記》18:5,肯定神設立律法原初之目的,是給予人生命(10:5)。猶太人一直認為遵守律法是他們對約的責任,藉順服神便得其拯救,此為律法的義。然而,保羅隨即將焦點由律法的義轉移到信心的義(Righteousness by Faith)上。在 10:6-8 引述《申命記》30:12-14,證明這出於信心的義,與神所應許的義如出一轍,並已顯明在基督身上。關於《申》中的引用,有四點觀察值得留意:第40頁完
1. 保羅用擬人法,將「信心的義」變為說話者(10:6),引起猶太讀者的迴響,以便於引入保羅對經文的詮釋和補充;
2. 引文並非逐字相符,例如:保羅刻意將「替我們」(申30:12-13)等字眼刪去,使「信心的義」之意涵擴闊到普世性的救贖中;
3. 引文刪去《申》中提及有關遵守律法的措辭,卻將律法所示的拯救指向基督(經文中括號內的補充)。換言之,保羅為遵守那導向生命的律法,提出一個更新的意義,就是信靠基督。
4. 10:8 明確將原文「使你可以遵行」刪去,只保留「在你口中,在你心裡」作為保羅所宣認關於「信心」的標準。刻意表達,那本來就被以色列所宣告、珍視(「離你很近」)的律法,現已指向基督的作為所帶來的義,人憑 10:9-10 所顯示的新方式,就可代替遵行律法,與神建立新關係。
9-10 節 自 9 章以來,保羅首次直接揭示「耶穌」就是那神所應許以色列的「基督」。這兩節以交錯平行句出現,進一步闡釋「口裡」承認和「心裡」相信耶穌,是與神建立新關係的方式。當中的交錯平行句,可藉以下圖表理解:
新方式(9 節) | 結果(10 節) |
---|---|
口裡承認耶穌是主 | 得救贖 |
心裡相信耶穌復活 | 被稱義(參 4:25) |
換言之,保羅指出承認耶穌的主權和相信祂的復活,對人被稱義和得救贖是至關重要的。進一步而言,「認信耶穌是主」乃是一種宣誓忠誠的誓詞(loyalty oath)。代表宣誓者藉承諾對耶穌的順從而歸屬於祂,從此在耶穌基督裡擁有新的身分,並要持續委身於這新關係。這連繫到《羅》1:16-17「因信稱義」的主題:信實的神應許凡對祂持續忠信的人,必得稱為義並得以存活。(參第一季課本,頁 35)
11-13 節 保羅在 9-10 節陳述人得救的途徑後,就在11-13 節指出得救的範圍。從用字和句式上來看,11 及13 節可組成一對平行句。兩者的前半句「信靠(祂)」、「求告(主名)」皆呼應 9-10 節「心裡相信、口裡承認(耶穌)」,後半句「必不羞愧」和「必得救」皆以未來被動直述語態寫成,強調藉信被稱義之救贖的真確性。這兩節開首皆以「凡」(所有)開始,是揭示救贖的範圍遍及普世的關鍵。正如在這兩節中間包圍的 12節,保羅宣告耶穌是世上所有人的主。
從另一角度來看,保羅在 11 和 13 節分別援引了《賽》28:16 下和《約珥書》2:32 上的部分經文。參考原文整體文意,若兩段經文皆指向神的拯救帶來猶太人與各國的合一,那麼,對應《羅》而言,則指向基督的救贖會帶來普世的合一。
第42頁完問題討論
因以色列人轉離基督福音及關乎普世救贖之道,保羅在這段落諷刺他們的叛逆是愚蠢和荒謬的,並嚴厲批評他們的失喪乃咎由自取。
14-17 節 本段落以一組四句平行的反詰問題開始,並且在原文中都將「怎能」(pōs)為首的疑問句放在開頭,強調該短句中的動詞。因此,14-15 上著重的是「求告-相信-聽見-傳揚-奉差遣」這一連串行動。其高峰在於「奉差遣」這動詞,強調有人奉差去傳揚福音的重要和美好,保羅引《賽》52:7 來補充這一點。在此,保羅將自己與早期信徒的身影與先知們重疊,暗示他們乃第43頁完奉基督的差遣去傳福音,並立志向「所有人」——即猶太人和外邦人傳講。但是,保羅同時也引用《賽》53:1來諷刺以色列:奉差的人早已受差將福音傳開了,卻並不是所有人都願聽從和相信(10:16),尤其是自己的同胞——那些早該認識神拯救的以色列人。
因此,16-17 節更直言本段主題:保羅勸告以色列要聽從基督的福音。這兩節經文中,不斷重複以「聽從」為主幹的動詞和名詞(16︰「聽從」、「所傳的」;17︰「聽[道]」,出現兩次),而在 17 節中,保羅則指出信心與「聽從」和「福音」([關於]基督的話)之關係。換言之,保羅勸告以色列人要聽從那關於耶穌基督的福音信息,亦惟有這福音是信心的根基。
18-21 節 在此段,保羅以兩次「可是我要問」為首的否定詰問句(18、19 節),再次表達他對同胞聽見卻又拒絕聽從神的道之失望和痛心。
保羅在 18 上再次提出關於人們是否已聽見福音的詰問,並於 18 下以《詩篇》19:4 來回應,肯定福音已傳遍天下,為人所知。留意保羅以「他們的(聲音、話語)」取代原文中指涉「神的」言語和知識,「他們」指保羅和初代委身傳道的信徒。這樣是要類比:正如神的話早已藉受造間的普遍啟示向世界顯明,照樣,神藉基督救贖所作的特殊啟示,也會藉忠心傳道的信徒們傳遍天下。第44頁完
保羅以《詩》證明,福音已是明明可知的,諷刺的是,保羅認為那些本應早就該知道福音的以色列人,卻佯裝未曾聽見、不願知道(10:19 上)。反而是那些「不是國民的」、「愚蠢的」列國(10:19 下),他們卻因順從而「尋找」到神,以致「求問」而得救(10:20)。
在本段最後部分,保羅的責備相當嚴厲。因他列舉了以色列歷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兩位先知——摩西和以賽亞,來指證以色列的不信、叛逆。他們不止不信福音,更不信納入列國是神計劃的一部分,以致自取滅亡(10:21),全是他們咎由自取。
問題討論
「也就是說,你若口裡承認耶穌是主,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了,就必得救;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,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 10:9-10)
第46頁完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「第三課:奧秒恩典‧常存不息」,請大家預先備課,以致在查經時有更深入的分享和領受。
第47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神恩挽回不忠子民 (11:1-10)
二、勸喻外邦切勿驕傲 (11:11-24)
三、恩典奧妙豐富堅定 (11:25-36)
繼保羅嚴厲地以摩西和以賽亞的聲音向不忠的以色列作出批判後,在十一章又再一次向他的同胞宣告神從不離棄他們,深願他們得拯救,為他們帶來盼望。
本章主題圍繞神恩典的奧秘,這奧秘特別關乎神的拯救如何臨到不忠不信的子民身上,而高峰則在 11:33-36 的頌讚詩。在本章中,保羅(1)先強調在以色列中,有忠信的餘民仍會存留(11:1-10);(2)繼而進一步論述「全以色列」的得救(11:25-32)。在這兩段中間,保羅提及外邦人在以色列得救過程中的角色,特別以橄欖樹的喻象來解釋這點(11:11-24)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
保羅再三否定神已撇棄以色列,並肯定信實的神對救贖以色列的特定計劃並沒有改變。基於神的恩典,不忠的以色列中仍有忠信的餘民存留。
第52頁完11:1-2 上 保羅再次以反詰問題,否定神會因以色列拒絕福音而棄絕他們。他以自己的猶太身分作例,以及在11:2 上引用經文「神並沒有丟棄祂預先已認識的子民」(參詩 94:14;撒上 12:22),來證明神對以色列仍有恩典。
11:2 下-6 節 保羅繼而引用以利亞的典故論及以色列人的罪 (王上 19:1-18)。經文引用亞哈王攻擊眾先知的事件:以利亞向神控訴以色列殺害先知、拆毀祭壇的罪,他們「拜偶像」,向巴力下跪,對神背叛與不忠。雖然如此,神向先知作出拯救的保證,祂仍會救贖不忠的以色列,甚至超乎先知的想像(在迫害中仍然有七千位忠信的子民)。保羅以這典故帶出「神施恩給忠信餘民」的應許,強調神仍保存忠心子民,這是出於神恩典的揀選。
11:7-10 節 保羅藉此典故影射以色列人對「義」的追求的現況,將那些執意仍靠「律法的義」來維持其選民身分的人,歸因於他們的頑梗心硬。接著,為了凸顯以色列人心硬問題的嚴重性,保羅鄭重引用律法書(申 29:4)、先知書(賽 29:10)以及聖卷(詩 69:22-23)來作出警告。
在 11:8,保羅混合摩西和以賽亞的訓誡(申 29:4;賽29:10)。《申》的背景是摩西向進入迦南前的以色列人,作出最後的宣講,訓示心硬的子民不明白神行事的方式,以致神使他們變得更愚頑。《賽》的背景,則是先第53頁完知譴責以色列在戰爭中不依靠神,以致神使他們的靈沉睡麻木。
換言之,這兩段經文的共通點,(1)圍繞以色列對神工作的忽視和不信,(2)以致神使他們麻木愚頑,自食其果。另一方面,保羅在 11:9-10 引用《詩》69:22-23,描述大衛呼求神拯救的個人哀歌,詩人求神懲罰惡人,就是那些敵對大衛者。保羅以此詩來指涉那些拒絕耶穌的人都是神的仇敵,他們同樣會因自己的輕忽、驕傲招至滅亡的結局。
保羅以這三段涵蓋以色列救恩歷史的經文,指涉以色列現今部分人對基督福音的輕視,與他們先祖以往的錯誤和背道一樣。然而,在歷史上,神對以色列作出懲罰,代表祂並未完全放棄祂的子民,仍有存留的盼望。
問題討論
論及神對以色列的審判、應許與復興後,保羅在本段中提及外邦人在以色列得救過程中的角色,特別以橄欖樹的喻象來解釋他們與猶太人在得救上的關係,勸喻他們切勿因猶太人的不信而驕傲。
11-15 節 保羅多番論及以色列被自己的不信絆倒,難免會引起疑問:以色列就此毫無希望?外邦人要取代他們成為神的子民嗎?在此,保羅再次以反詰作出否定,並著意提醒外邦信徒:以色列的失敗不過是部分的,且是暫時的,神的救恩仍為他們預備,直至全以色列得救為止,故此,外邦人不能蔑視猶太人。保羅特別訴諸自己作「外邦人使徒」的職分,引導他們正確思考與以色列的關係。他強調其外邦職事,不只是為了外邦人,也是為了同胞能夠信主。他解釋以色列的失信有其重要性,就是使救贖臨到外邦,而猶太人會因著外邦人信主,激發他們「心中嫉妒」,以致產生渴望得救的心。
在此段中,12 和 15 節是上述主旨的重心,彼此在語意上平行。15 節將以色列和外邦人在救贖上的關係,置放在神的旨意計劃中來看。首先,經文動詞的時態強調神對以色列主動的工作(被丟棄、獲接納),肯定神會為以色列目前靈性低落的光景負責。此外,「(外邦)與神和好第55頁完」跟「(以色列)從死人中復活」作對照。意即:神既能藉以色列的失敗使外邦與祂和好,豈不更能在以色列身上作更超越的事?保羅藉神對以色列的重視,顯示其角色的重要,再次警告外邦信徒不要向以色列誇耀。
16-24 節 保羅用生麵團和野橄欖接枝的隱喻,警告外邦人不要有任何自恃優越的傲慢,因為他們與以色列乃同屬一根。
保羅先在 16 節,分別以「奉獻的頭一塊生麵團」(民15:20-21)和「樹根」代表以色列的餘民,兩者皆是聖潔的。言下之意,即若以色列中有部分人是聖潔的,則整個以色列都同樣被視為聖潔而歸給神。保羅繼續以野橄欖接枝的隱喻批評外邦人的傲慢。
在這隱喻中,保羅以被神栽植的原橄欖樹代表以色列,以野橄欖接枝代表外邦人。原橄欖樹是堅固的,因此縱然有枝子被折下,但被接上的野枝子卻不能就此取代整棵樹,而只是分享原樹的養分和被支撐著。換言之,在救恩的問題上,外邦人不能因猶太人的不信,就自恃比他們優越,更不能取代他們的角色。保羅對外邦人有兩點提醒:
1. 留意神的恩慈是同時給予猶太人和外邦人的,也要小心神對他們也有嚴厲的一面。如果他們試圖證明自己比猶太人更優越,那麼,神有可能將他們折下,換上回轉歸信的猶太人。第56頁完
2. 保羅認為,猶太人要得救,只需歸信基督就可以了,因神能夠把原屬橄欖樹的他們,重新接上,且比接上的野橄欖枝更穩固。但外邦人對應以色列而言只是外人,若不回轉(繼續留在神的恩慈裡),他們會更容易被修剪下來。
問題討論
在橄欖樹的隱喻後,保羅繼續向外邦人說話,提醒他們關於神恩典的奧秘。他認為神的憐憫將遍及全以色列,讓救恩臨到他們。最後,保羅以一首頌讚詩作結,讚嘆神救贖的奧妙高深是超乎人所能想像的,叫人由心敬畏拜服!
第57頁完25-27 節 保羅以「弟兄們」稱呼外邦信徒,表示他的警告是出於真誠,向他們揭示神對以色列拯救的奧秘:(1)以色列中有一部分頑梗的人,然而因他們的頑梗,使外邦人得福音的好處;(2)因外邦人獲納入為神的子民,為頑梗的以色列開出一條新出路,以致全以色列最終會得救。對保羅而言,以色列和外邦的關係是互相依存的,因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福音正是為普世的合一而來。再者,他認為以色列的頑梗在人數上有上限,也是有時限的,但總歸是要回轉相信耶穌基督。正如他在 26 下-27 節引《賽》59:20-21 及 27:9 補充:他們必須相信那從錫安而來的拯救者,罪才得以被赦免。
28-32 節 在 28-29 節,保羅就「福音」和「揀選」兩個面向,向外邦人解釋以色列與神的關係。他先指出,在外邦人得「福音」的層面而言,以色列是為了他們而成了神的仇敵。因此,外邦人要珍惜福音,也不要敵視以色列。此外,在「揀選」而言,以色列卻是因神給他們先祖的恩賜和呼召而蒙愛的(參 9:4-5, 8-12)。這樣就連繫到神對以色列的信實,祂不徒然收回應許,也不後悔所作的選召(11:29「不改變」原文為「沒有後悔」)。
接著,保羅在 30-32 節引入這篇幅的重點:神的憐憫是以色列和外邦能以互相依存,成為一個蒙恩群體的基礎。他勸勉外邦人,要明白他們本不認識神且陷在罪中,然而,神卻使用以色列的不順服,完成外邦人得蒙憐憫的旨意。他們怎樣在得救上經歷神的憐憫,第58頁完照樣,不順服的以色列也可以得到同樣的恩典。在神的奧秘之中,他們完全無可自誇(11:32)。
33-36 節 最後,保羅以一首頌讚詩來總結 9-11 章。全詩可分為三部分:
1. 保羅對神救贖之道高深而發出讚嘆(11:33):神的豐富、智慧和知識,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猶太人和外邦人施行拯救的奧秘(9:23-24; 10:12; 11:12, 32)。因這世人難以理解的救贖臨到,竟能將世界從罪的困局中扭轉過來,使不順服的人得蒙神的憐憫。
2. 引用《賽》40:11 和《約伯記》41:11 上(11:34-35):保羅進一步讚嘆神的奧妙。當中三句反詰問題,引導人回答「沒有人」,暗示惟獨神能作出這奧妙而不可測度的拯救奇蹟。既是神的工作,即是恩典,人在得救上無可自誇。
3. 讚美的高峰(11:36):為著上述的讚嘆,保羅對神在受造萬物中的作為作出肯定,確認神是萬有所依存的中心。因祂是那創造萬有者(本於祂 from Him),萬有藉著耶穌基督得以倚靠祂(through Him),人若藉基督與神和好(5:1-2),神所賜的聖靈必在基督裡引導人完完全全歸向祂(to Him)。惟有神配受榮耀尊崇,直到永遠!
第59頁完問題討論
因為神把所有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,為要憐憫所有的人。」(羅 11:32)
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「第四課:效法基督‧休戚與共」,請大家預先備課,以致在查經時有更深入的分享和領受。
第61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轉化生命的福音 (12:1-8)
二、以愛為記的群體 (12:9-21)
繼保羅在 9-11 章向羅馬信徒作出扎心的警告後,他隨即將焦點轉為對信徒的勸勉和教導。這些教導的重心,全都是關乎福音轉化生命的大能,就是保羅在《羅》清楚表明,那位從死裡復活的救主耶穌基督,以真實的大能轉化了整個世界的困境。祂拯救的啟示顛覆了整個現實的世界觀,為人和整個世界帶來實質的轉化,建立新的價值觀和秩序。
按著保羅對信徒的勸勉而言,他指出福音的大能會更新人的心意。從前人活在不能不犯罪的光景,現在因福音的轉化,卻能知道並遵行神愛的旨意,以致能不斷順服於神,使人能在日常生活的特定場景中彰顯福音的見證。
第 12-16 章可分為三個主要部分:
(1)12:1-15:13:保羅先在 12-13 章,以「身體」和「恩賜」的意象指涉整個羅馬信仰群體,勸勉他們要在多元中第64頁完建立彼此相愛的關係,以致能在不信的世界中活出與蒙召相稱的生命。接著,在 14:1-15:13 中,保羅則為影響羅馬群體的特定生活問題定下準則。
(2)15:14-33:此部分回到保羅寫《羅》的其中一個用意:邀請羅馬教會成為其宣教伙伴。
(3)16:1-27:對羅馬教會的最後問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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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先在 12:1-2,清楚表明他作出的勸勉,乃牢固地建基於 1-11 章的神學上,並就此作出實踐性指導。他指出了作為基督徒對神在基督裡的恩典所當有的回應,並以此作為串連起 12:3-15:13 教導的總論。接著,在 12:3-8,保羅以「身體」和「恩賜」的意象,鼓勵羅馬信徒每人都要正確而嚴肅地審視自己,以評估他們在這群體裡的位置和其中的服侍。
12:1-2 節 保羅現將書信的語氣轉為一種牧養關懷式的教導,作為他曾在 1:11 向羅馬信徒承諾分享的屬靈恩賜。作為 12:3-15:13 教導的總論,這段的焦點落在「基督徒新生命的兩項本質」。
(1)將身體獻上為活祭(12:1):保羅對信徒的勸勉不是輕鬆的鼓勵,而是帶著權柄要求他們要將生命奉獻給第65頁完神,作為信神和回應神憐憫的表現。「身體」以眾數的名詞出現,表示獻呈是每位信徒的本分,也是作為一個在主裡的信仰群體的集體奉獻,就是不分種族、階層,猶太人、外邦人的群體,也就是今天的教會。換言之,這活祭的表現方式是帶有公共性的。經文形容,祭物是「活的」、「聖潔的」、「神所喜歡的」。這是因為信徒的生命已因基督的救贖,與祂聯合,得著從死裡復活的生命(6:13),為此生命和身分的轉化,信徒必須天天持續地獻上自己,尋求在這不信的世界中,以榮耀神作為生活的方式。
(2)生命已被神轉化(12:2):保羅以兩個命令式和被動語態的動詞,吩咐信徒要活出已被神轉化的生命——「不要」被同化(not be conformed);「要」被轉化(betransformed)。「轉化」一詞,是保羅以生物「蛻變過程」(metamorphosis)的意象,來形容神按受造物被造的本意更新人的生命的過程,使人猶如成為新創造一般。他指出,這過程不是人能靠自己改變,乃是神藉聖靈使人的心智改換一新。在猶太思想中,「這世代」與神所啟示的終末時代是相對的,前者是朽壞的、屬肉體的;後者是體貼聖靈的。因此,信徒當持續倚靠聖靈,以分辨出哪些是神美善的、喜悅的旨意,從那些不遵循神旨意的人中間分別出來。
12:3-8 節 本段重點落在第 3 節,關乎信徒生命的轉化該怎樣表現在彼此關係上。保羅囑咐羅馬信徒,神既是平等地看待眾人,賜下各人同樣的信心,他們也當心存謙卑,審慎地看待自己。接著,保羅在 4-5 節以人身體第66頁完的意象,來說明基督徒群體的多樣性與合一性,並以基督身體為隱喻,加強力度勸勉信徒們不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。信徒既因神的恩典,在基督身體裡彼此歸屬,也必蒙神分派不同的恩賜,作為祂建立信徒合一的方式。6-8 節隨機列舉了七項恩賜作例子,以「七」這數字象徵神恩賜分派的完整和完全。這樣,就顯明了恩賜不是個別信徒的擁有品,不同的恩賜獲分派在眾人身上,乃是為了要彼此造就,建立基督的身體,並無分高低優劣。
問題討論
保羅在此以「道德訓勉」的方式,進一步向信徒說明神所喜悅的美善,如何呈現於可見的行動中,幫助信徒能切實成為可獻呈的活祭(12:1-2)。保羅鄭重指出,真誠無偽的愛,是信仰群體關係的主要特徵(12:9)。其後,他列出了一連串信徒在群體內外生活的例子,說明甚麼是真實無偽的美善(12:10-21)。
9 節 上半節道出「真誠無偽的愛」,是整段教導的核心。保羅不是以命令或勸說的形式表達,而是以直述語氣言說出這是基督徒生命的本質。因信徒的生命已藉著聖靈連繫於神,而神的愛就是所有關係的基礎(5:5-8)。其後,保羅進一步形容,真誠無偽的人,他們所表現出的「愛」會「厭惡惡」並「堅守善」,即能分辨善惡,且不為惡所勝。穆爾(Douglas J. Moo)形容:「『真誠的』基督徒的愛不是一種無方向的情感,或只能被感覺而無法被表達的某種事物。」換言之,實踐真誠的愛,不是角色扮演,而是生命被神轉化後的結果,會將人引到完全的善。
10-21 節 保羅進一步演繹如何在信徒群體中,活出真誠無偽的關係。在 10-14 節,保羅先聚焦在信徒彼此之間的關係上,並以八個分詞表現這點。保羅勸勉他們要對彼此忠誠,在推崇別人上彼此超越,又勸信徒要在聖靈裡保持向主強烈又滿有熱情的委身(火熱、服侍)。這是因為保羅意識到,羅馬教會中猶太和外邦信徒的關第68頁完係正日漸緊張,不少衝突頻生(參第二季導論,頁 18),他們正要學習效法主愛,誇勝惡事。在外邦世界生活不易,因此保羅要他們在各樣患難和生活艱難裡,因有盼望而喜樂,要忍耐,專心仰望神。並且,要藉分享日用所需和延伸接待,連結信與不信的人。在此,保羅在用詞上暗示,信徒所接待的客旅,也當包含那些迫害他們的人,這些人甚至有可能也同為信徒。於是,保羅在 14節轉以三個命令動詞,囑咐信徒要祝福,不可詛咒迫害者,視這些時刻為實踐相愛的機會。
接著,保羅又吩咐信徒要深入地體會彼此的遭遇,在他人的喜樂與哀傷中認同對方,呈現一個在愛中休戚與共的群體。惟有這樣,他們才能真誠地分享合一的靈,向彼此委身,和諧相處(12:15-16)。最後,保羅又將焦點轉向「無偽的愛」的特徵上。經文 17、21 節彼此呼應,以交錯配置的方式連結起來,帶出「不要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」的重心。保羅深知,基督徒活在世上,就必然不能避免與世界有所衝突。因此,他引用舊約聖經和耶穌的教導,勸信徒要「愛我們的仇敵」,以符合被神轉化的生命之品格和態度,主動努力地表現出善,去勝過他人施與己身之惡。
問題討論
「要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,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。」(羅12: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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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督是主,君權神授 (13:1-7)
二、光明之子,穿戴基督 (13:8-14)
上一課開始,保羅的討論焦點由福音的真義轉到信徒如何實踐信仰的主題上。保羅在《羅》12 章談及敬拜神的生命就是「要把身體作為活祭獻上」(12:1),因此信徒的行事為人應以基督的愛為原則。針對羅馬教會的處境,保羅先從信徒對整個信仰群體的責任(12:3-8),逐步延伸到信徒彼此相愛及對教外人的原則(12:9-21)。我們很多時不明白《羅》13-15 章為何突然間將主題轉到信徒對政府的責任,以及信徒之間出現關於飲食和節日的爭論;事實上,這大段落是延續信徒如何按基督的愛實踐信仰的主題。不過,值得注意的是,保羅並非抽離當時羅馬教會面對的處境來討論。甚至乎,這幾章正是逐步揭開《羅》重要的寫作目的。
13:6-7 顯示羅馬教會正面對關於「納糧/納稅」的問題。起因是革老丟皇帝於主後 49 年頒下諭令,將所有猶太人驅逐出羅馬城。直到 54 年,年僅 16 歲的尼祿皇帝登基後,在兩位參謀扶助下,他決心勵精圖治,他未有維持革老丟對猶太人的嚴厲措施,故此猶太人被准許重返羅馬城。這事以後,發生了兩件有關「納糧/納稅」的重要事件。根據當時的羅馬社會,13:6-7 提及「納糧」和「納稅」是第74頁完指直接稅和間接稅的區分。一般來說,直接稅可指人頭稅或耕地稅,而間接稅是指關稅、營業稅、奴隸贖身時所交的稅等。事件一,參考塔西圖(Marcus Tacitus)和純屯紐(Gaius Suetonius Tranquillus)兩位希羅史家的記載,尼祿在位期間,羅馬的稅率頗重(屬於間接稅)並且部分的稅吏敲詐百姓,濫收稅項。因此,這導致羅馬居民怨聲載道,亦有不少羅馬人為了逃稅因而遷往別省。
事件二,縱然尼祿曾主張取消間接稅,但遭到元老院的反對。後來,為了制止逃稅的情況,尼祿於 54-55 年間向羅馬城進行了戶籍登記。因眾多原藉羅馬的猶太人趕不及回去登記因而失去了戶籍,這變相失去了很多保障和福利。尤其是,他們自此需要「納糧」,即向政府繳交人頭稅(屬於直接稅)。
概括來說,當時羅馬城的猶太人(包括猶太信徒)既要「納糧」又要「納稅」,部分的猶太信徒因而逃避繳納稅款。故此,保羅考慮到羅馬教會在社會上的公共見證,他勸勉羅馬信徒要盡上市民的義務去交稅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第75頁完
為了羅馬教會公共見證的問題,保羅在 13:1-7 教導在一般的情況下,信徒應當「順服在上掌權的」,因政權是由神授權的,它代表神擔起賞善罰惡的角色,藉以鼓勵信徒按照當時羅馬政府的要求繳納稅項。
13:1-7 的邏輯 | ||
---|---|---|
13:1 上 | 一般要求 | 人人都應當順服在上掌權的 |
13:1 下 | 論據一 | 因凡掌權的都是神所指派的 |
13:2 | 警告一 |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;必受刑罰 |
13:3 上 | 論據二 | 執政的人只針對作惡的;你只要行善 |
13:3 下 | 警告二 | 作惡的便要懼怕;行善的就得稱讚 |
13:4 上 | 論據三 | 執政的人是神的僕役,為賞善罰惡 |
13:4 下 | 警告三 | 但作惡的當懼怕;將要受罰 |
13:5 | 轉折 | 因此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因怕神的憤怒,也因良心 |
13:6 | 應用 | 故此你們納糧給神的僕人 |
13:7 | 特別命令 | 要納糧/納稅,尊重掌權的 |
根據以上 13:1-7 的邏輯分析,保羅為了回應羅馬教會內好些猶太信徒逃稅的處境,他先對信徒作出一般的要求「人人都應當順服在上掌權的」(1 節上),並提供了三個論據和三個警告。
首先,論據一表明「順服在上掌權的」,因為掌權的都是神所指派的。對於信徒來說,這並非新鮮的教導,因為舊約聖經時常強調神是獨一的主,祂創造天地並掌管萬有,甚至神的敵人亦被祂所用,成為管教其子民的工具(箴 8:15-16;賽 45:1;但 4:25;另參約 19:11)。保羅清楚表明獨一的神與地上政權的創造秩序。這逆轉了當時羅馬帝國的思想,因羅馬皇帝一般被視為地上的神明,在不同地方豎立了羅馬皇帝的像,進行君王敬拜。另一方面,此處的「順服」(ὑποτάσσω)一詞有別於保羅描述對神的「順服」(ὑπακούω,見 6:15-22;10:16;另參 1:5;16:26)。此處的「順服」主要描述對政權的服從,是有條件的;相反,保羅運用對神的「順服」,是無條件的。因此,這提醒信徒神才是教會效忠的唯一對象。「順服在上掌權的」的教導背後是出於對神旨意的順服。
最後,第 5 節發揮轉折的作用,保羅指出「順服在上掌權的」不單是「因為神的憤怒,也因為良心的緣故」。「良心」一詞曾用於 2:15;9:1,是指 「良心」能幫助人判斷正確的行為和思想的作用。故此,因著「良心」的驅使,明白政府都是神的用人,「順服在上掌權的」便是信徒對神的責任,亦是市民對政府的義務。
總括來說,保羅認為當時的羅馬政府相對公義,能作為神賞善罰惡的用人。故此,保羅勸勉羅馬信徒(特別是猶太信徒)應盡上市民的義務,必須按照政府的要求繳稅。這關乎教會群體的公共見證,倘若猶太信徒因逃稅而影響到教會的公共見證時,可能整個羅馬教會亦受到牽連。
問題討論
13:8-14 可分為兩部分,8-10 節將討論的焦點重回「效法基督的愛」主題上,並帶出信徒應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,這並非只是一種「債務」,更是成全律法的行動。接著,11-14 節交代保羅以終末的向度鼓勵信徒要警醒並要活出聖潔的生命,在黑暗的世代中作光明之子。
8-10 節延伸 13:7 提及「虧欠」的觀念,並將討論的內容帶回「效法基督的愛」的主題上。保羅表明信徒「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,在彼此相愛的事上卻是例外」(8 節上)。這意思是,惟有在彼此相愛的責任上,對信徒而言,這是「永無止境的債務」。換言之,彼此相愛是一種效法基督那種「愛到底」又是永不止息的愛。然而,活出愛的行動並非只是一種「債務」,保羅補充這是成全了律法(8 節下),藉此強調愛的重要性。他引用了第80頁完「愛鄰如己」(申 19:18)總結「『不可通姦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』或別的甚麼誡命」。正如耶穌被問及「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大」,他以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」和「要愛鄰如己」作為全部律法和先知的教訓的依歸(太 22:34-40;另見加 5:14)。
11-14 節呼應著 12:1-2 的主題,當信徒的生命與基督聯合時,應有新生命的樣式。保羅以終末的向度鼓勵信仰群體要活出聖潔的生活。13:11-12 借用了帖前 5:1-11 關於「黑夜與白晝」的比喻來提醒信徒要在基督再臨之前,要好好警醒。因此,保羅提醒信徒在「既濟未濟」的時代要警醒,因為基督再臨所帶來的救贖將近(11-12 節上),所以「我們要除掉黑暗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」(12 節下),為要活出聖潔的生命。「光明的兵器」令人意會到,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,惟有穿起神所賜的全副盔甲,才能在邪惡的日子能夠站立得住(弗 6:11-20)。保羅提醒信徒「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在白晝中那樣」(13 節上),不要「荒宴醉酒、好色淫蕩、紛爭嫉妒」(13 節下)。換言之,信徒的生命不屬於黑暗,而是要成為光明之子(帖前 5:5)。最後,保羅更勸勉信徒要「穿戴」主耶穌基督,「穿戴」一詞與上文「除掉」(13:12)形成強烈對比。對信徒而言,如今「穿戴」主耶穌基督不只是得著聖靈的能力,而是其生命不斷被轉化,效法基督在十架上犧牲的愛。第81頁完
問題討論
「黑夜將盡,白晝已近;所以我們要除掉黑暗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」(羅 13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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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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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爭論的源由 (14:1-12)
二、正確的態度 (14:13-23)
三、接納的基礎 (15:1-13)
羅馬教會估計始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日(徒 2:10-11),在羅馬寄居的猶太人歸主後,便將福音帶回羅馬城內猶太群體。隨著年日,會堂內信主的人日漸增多,隨後福音亦廣傳給第87頁完其他外邦人。然而,革老丟皇帝於 49 年將所有猶太人逐出羅馬城(參徒 18:2),因此留下來的外邦信徒分散於不同的家庭或地方聚會(16:5, 23)。外邦信徒亦逐漸不再遵守過去猶太信徒重視的節期(14:5)及飲食條例(14:2)。當革老丟在 54 年死後,猶太人獲准重返羅馬城,但發覺昔日聚會的地方由猶太會堂變成家庭教會,同時教會群體變成以外邦信徒為主。更重要的是,猶太信徒發現教會內不再重視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,成為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爭論的導火線,甚至產生教會分裂的危機。
為化解羅馬教會內激烈的爭論,保羅在《羅》第一至八章解釋福音的意涵後,12:1-15:13 則逐步教導信徒如何實踐這福音的真義。岑紹麟將這大段落分成三部分,第一,12:1-2 精要勾勒信徒的新生活模式;第二,12:3-13:14 描寫信徒活出新生命的基本原則;第三,14:1-15:13 則提出具體的教導,藉以解決羅馬信徒之間的爭議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
14:1-12 表明羅馬群體為了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的事宜而起了激烈的爭論,保羅勸勉他們要停止評斷和輕看對方,要學習接納的功課。第88頁完
保羅提到羅馬教會群體中間起了爭論,但究竟他們爭論甚麼?還有,誰是信心「軟弱」的人,誰又是「堅強」的人?
經文透露爭論的事情是關於「飲食條例」(14:2, 6, 14, 20-21)和「守節期」(14:5-6)。這兩方面(連同「行割禮」)均屬於猶太人作為神子民外在的踐行,藉以從異邦文化中區分出來(可參《第一季》,63 頁)。因此,信心「軟弱」的人大概指涉猶太基督徒(包括信主前已是「敬畏神」的外邦人,如哥尼流,參徒 10:1-2),他們信主前已信奉耶和華神並遵行律法),他們仍看重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的踐行。
在 54 年,雖然猶太人獲准重返羅馬城。不過在保羅時代,賣肉市場上沒有足夠的猶太裔屠夫,特別是猶太人對宰肉的過程有嚴謹的要求,以免成為不潔的食物。1 因此,那些猶太基督徒在一般的賣肉市場上,難以找到合適的肉類。此外,當時肉類大多已留給較富裕的家庭,較窮困的人大多會在公開或宗教節日,以較廉價購買祭過偶像的肉類(參林前 8-10 章)。故此,猶太基督徒,為了避免吃不潔的食物以及祭過偶像的肉類,他們情願只吃蔬菜,不吃肉和不喝酒(14:21;喝酒應與祭過偶像相關)。第89頁完
教會內的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為了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而爭議。對猶太信徒來說,主張只吃蔬菜而不吃肉和不喝酒,並看「這一天比那一天好」(14:2,5 上),相信是與猶太節期相關的,特別是安息日;相反,對外邦信徒來說,他們則是「堅強」的那一方,他們相信「甚麼都可以吃」及「天天都一樣」(14:2,5 下)。故此,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爭論的情況愈加嚴重,到了互相評斷和輕看對方的地步(14:3,5,10,13)。
面對激烈爭議時,保羅勸勉信徒要學習彼此「接納」(14:1,3;15:7)。「接納」一詞,其原文有「接受對方進入家中或是相熟的圈子」的意思。換言之,「接納」並非是「啞忍」,而是一種以真誠的態度接納對方,縱然對方持相反的意見。進一步來說,「接納」對方的原因不是純粹制止紛爭,締造表面的「和諧」,其基礎是神已經接納對方(14:3 下;15:7)。
另一方面,「生與死」的主題在 7-9 節多次出現,目的是強調基督的救贖,提醒信徒的生命已由在「亞當裡」轉到「在基督裡」,其生命經已得到更新。所以,保羅強調「要知道,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, 因為我們若活着,是為主而活」(14:7-8 上)。 第90頁完假如當信徒真心為主而做時,既然大家同是主內的弟兄姊妹,縱然彼此偶有不同意見,信徒之間不可「評斷」和「輕看」對方,卻要真誠接納對方。因為保羅認為我們各人都要在終末審判的日子向神交賬,故此信徒之間便不應互相「評斷」和「輕看」對方。最後,保羅在 11節引用賽 45:23,藉以凸顯神將要在終末時審判的景象。
問題討論
14:13-23 解釋為了群體的合一,保羅勸勉「堅強」的信徒應為了對方的想法而放棄某些自由,以免絆倒「軟弱」的信徒。第91頁完
13-18 節 保羅提出「所以,我們不要再彼此評斷」,轉向那些「堅強」的信徒說話。保羅認同他們的想法,在基督裡沒有食物是不潔的(詳參林前 8 章)。不過,保羅卻勸勉外邦信徒,假如因他們吃的食物而令猶太信徒感到苦惱,這就不是「憑愛心行事」了(15 節),甚至會絆倒弟兄們的信心(13 節)。因此,保羅鼓勵「堅強」的信徒應為了對方的緣故,甘願放棄吃肉和喝酒的自由。
19-23 節 保羅進一步提出,為他者而放棄自己自由的目的,是「追求那些締造和好關係的事和彼此造就的事」(19 節)。對保羅來說,追求群體的和睦,過於堅持自己的立場和吃肉和喝酒的自由,不要為食物而絆倒別人(20-21 節)。最後,保羅鼓勵「堅強」的信徒,既在基督裡已擁有自由,就不須再遵守那些條例。他們可以在神面前好好持守,因為「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,不定自己的罪,那是有福的。」(22 節)。換言之,當「堅強」的信徒有堅定的信念,內心沒有疑惑時,便不會心存自責,這樣做便是有福的。相反,假如「軟弱」的信徒認為吃肉和喝酒不得神的喜悅,便不應存疑惑去吃。因為保羅指出,如不符合自己對神的信念,便不要去作,否則會得罪神(23 節)。第92頁完
值得留意的是,保羅的教導是否代表所有事情都以互相「接納」的方式去處理?絕非不是,這需視乎事件是否違反聖經真理。如事件與聖經有抵觸時,信仰群體不能以隱惡揚善的態度處理,應指出其罪惡,為要讓人能悔改(請參太 18 章關於教會紀律的教導)。相反,當事件並非與聖經有抵觸時,特別是事件屬於中性或是仍可討論時,群體之間便應效法保羅的教導,互相接納,以不絆倒對方為大前提,甘願放下個人的自由,好好保守群體的合一。
因此,對保羅而言,猶太信徒看重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的踐行並沒有違反聖經真理,正如在耶路撒冷會議,教會領袖談及外邦信徒不須再行割禮,但吩咐他們「避開被偶像所玷污的東西、淫亂、勒死的牲畜和血」,都是一些潔淨的條例(參徒 15 章)。事實上,猶太信徒並非將這些信仰踐行,強加在耶穌基督的救恩之上,所以其處境不同於加拉太書。故此,保羅並非譴責他們,他在此針對的是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為這些事而起爭論,互相評斷和輕視對方,破壞了群體的合一。第93頁完
問題討論
15:1-13 交代「堅強」的信徒為他者而放棄自身自由是效法基督的愛。同時,保羅強調要彼此接納,藉以建立休戚與共的群體。第94頁完
1-6 節 保羅先勸勉「堅強」的人,「應該擔當不堅強的人的軟弱,不求自己的歡喜。」(1 節)「擔當」和「不討自己的歡喜」是保羅勸勉的重心。「擔當」對方的軟弱是指為對方的益處,而甘願放棄其自由。當眾人互相「擔當」對方的軟弱時,信仰群體便展現出休戚與共的特質,正如加 6:2「你們各人的重擔要彼此擔當,這樣就會成全基督的律法。」另一方面,保羅勸勉「討鄰舍的歡喜」並非是以阿諛奉承的態度待人,而是使對方的生命得益處和造就(2 節;參林前 10:33),這是出於愛的行動。
「擔當」和「不討自己的歡喜」的教導基礎是「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歡喜」(3 節上),保羅引用詩 69:9 來支持其教導,這指向耶穌基督的受苦受難。換言之,保羅冀望羅馬信徒能效法基督為他者犧牲的愛,即使被人凌辱,卻甘願順服至死。這種為他者的生命,正是建立休戚與共的群體的核心。接著,保羅提醒信徒其引用經文不單指向耶穌基督,也能應用在他們的身上,藉以鼓勵信徒信靠神賜下的忍耐和安慰,追求群體的合一(4-5節)。
7-13 節 呼應上文的勸勉(14:1,3),「彼此接納」作為保羅勸勉的重心,第95頁完他刻意提醒「彼此接納」,「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」(7 節),這是信徒之間互相接納的行動,不能單獨依靠某一方的付出。效法基督是群體活出愛的方向,而活出基督的愛便是信徒一切行事為人的基礎,為要叫神得榮耀。與此同時,「彼此接納」正是 14:1-15:13的總結,保羅以神的信實和神的憐憫,肯定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,在神的救贖歷史上的地位,提醒他們彼此都是神所接納的,不應再紛爭並破壞群體的合一。接著,保羅更引用多段舊約經文,包括〈律法書〉、〈先知書〉及〈著作書〉,意味著整部舊約聖經均啟示神對外邦人的救贖旨意。
經文 | 內容 | 舊約經節 |
---|---|---|
9 節下 | 因此,我要在外族人中頌讚你,歌頌你的名。 | 詩 18:49 |
10 節 | 外族人啊,你們要與他的子民一同歡欣! | 申 32:43 上 |
11 節 | 萬族啊,你們要讚美主!萬民啊,你們也要稱讚他! | 詩 117:1 |
12 節 | 將來必有耶西的根,就是興起來管治各族的那一位,外族人要把盼望寄託在他身上。 | 賽 11:10 |
最後,保羅以神賜下的盼望為禱文的高峰,因著信並靠著聖靈的大能,神將一切的喜樂和平安充滿著信徒,使他們大有盼望(13 節)。換言之,保羅藉此肯定,信徒的盼望是來自神,惟有神賜下的喜樂和平安,使信徒靠藉聖靈的大能,盼望神終末的救贖。
「這樣,讓我們追求那些締造和好關係的事和彼此造就的事。」(羅 14:19)
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「第七課:回應主愛.傳揚福音」,請大家預先備課,以致在查經時有更深入的分享和領受。
第98頁完 第99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自述宣教使命 (15:14-21)
二、邀請參與宣教 (15:22-33)
上一課查考羅馬教會內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為了「飲食條例」和「守節期」而起了激烈爭論,到了互相評斷和輕看對方的地步,甚至出現分裂的危機。保羅為此教導他們要彼此接納,藉以化解他們的爭議。今課經文 15:14-33 帶出保羅寫下《羅》的首要目的,就是期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保羅前往西班牙宣教的計劃。經文可分為兩個部分,15:14-21 再次帶出保羅從神領受向外邦人傳福音的使命;此外,15:22-33 交代保羅如何邀請羅馬教會參與宣教的工作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第102頁完
15:14-21 逐步透露保羅邀請羅馬教會參與向西班牙宣教的計劃。保羅先重申因著神的恩典而被神呼召成為外邦人的使徒,並表明自己宣教的志向,就是在未曾聽聞福音的地方傳揚福音。
「我的弟兄們」的稱謂是新段落的開始,他表明對羅馬信徒有信心,因他們是「滿有良善、充滿了各樣知識,也能夠彼此勸戒」(15:14)。「滿有」和「充滿」 曾用來形容外邦人的敗壞(1:29,見「塞滿」和「充滿」)。但如今,信徒藉著神福音的大能,其生命在基督裡變得「滿有良善、充滿了各樣知識」。「良善」帶有對他人恩慈和慷慨的意思。換言之,保羅稱讚羅馬信徒,基於對信仰有透徹的理解,便活出良善的生命。在第一世紀,作者對讀者的稱讚往往與請求相關(參門 4-7 節),這顯出保羅藉此進一步鼓勵羅馬教會慷慨支持他的西班牙宣教計劃。
接著,因為羅馬教會並非保羅所建立的,保羅明白可能使對方感到冒犯,所以他形容「信中某些地方,還是寫得相當大膽」(15:15)。然而,保羅清楚神給予他的使徒權柄(1:5),這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,所以他對羅馬教會作出提醒。此外,保羅表明自己是外邦人使徒的身分, 第103頁完猶如福音的祭司,將「外族人靠着聖靈成為聖潔」如祭物般獻給神(15:16)。因著神的恩典,保羅在過去的日子常向外邦人傳福音,建立不少的教會。保羅清楚這些「成就」都是出於神,故此他描述「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之處」(15:17),全是基督藉着他成就的工作,「就是藉着言語、行為,以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以神的靈的大能,使外族人順服」(15:18-19)。
最後,保羅進一步解釋他傳福音的原則,就是向那些未認識基督的地方傳揚福音(15:20)。這不單說明他將要向西班牙宣教的原因,同時也解釋為何他仍然未曾到訪羅馬教會。此外,保羅闡述他立志不在聽聞過基督名字的地方傳揚福音,以免他在別人的基礎上建造。他的宣教目標是在不同的地方,建立更多傳福音的根基,然後讓其他人繼承建立教會。保羅更引用賽 52:15 來支持他的做法(15:21),強調要讓未曾聽過神拯救信息的人能看見和領受。故此,賽 52:15 一方面替保羅「不在別人的基礎上建造」提供基礎。另一方面,顯出神的應許如今在保羅的事工上應驗了。
問題討論
宣教的來源 | |
宣教的目標 | |
宣教的方向 | |
宣教的方式 |
15:22-33 保羅表明期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的宣教計劃,並交代先要將捐款帶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,藉以鼓勵羅馬信徒,積極參與神的宣教工作。
22-24 節 保羅清晰表明自己尚未到訪羅馬教會,皆因他曾多次受到攔阻(參 1:10-13)。他說明自己想到羅馬,是為了在西班牙宣教上得到他們的支持(15:22-24)。事實上,15:14-33 呼應 1:1-15(特別是 1:8-15),凸顯出保羅期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前往西班牙宣教的計劃。穆爾第105頁完(Douglas J. Moo)分析這兩段經文重複出現的主題:
1. 稱讚羅馬人 | 15:14 | 1:8 |
2. 外邦人的使徒 | 15:15 下-21 | 1:3,13 |
3. 造訪羅馬的攔阻 | 15:22 | 1:13 上 |
4. 欠債 | 15:27 | 1:14 |
5. 渴望要為彼此的益處而服侍 | 15:29 | 1:11-12 |
6. 禱告 | 15:30-32 | 1:9-10 |
事實上,羅馬教會在保羅的宣教計劃中,佔非常重要的角色,原因有幾方面:
由此可見,羅馬教會對保羅的宣教計劃非常重要。因此,保羅寫下《羅》疏理羅馬教會內的紛爭,以及澄清他們對自己的誤解。因為保羅深明教會群體內必須合一,否則他日教會或會因此而持續爭執內耗,長遠影響西班牙的宣教工作。第106頁完
25-29 節保羅表示他出發西班牙之前,要先帶一筆捐獻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,特別是當地的猶太信徒,履行當年對耶路撒冷的承諾(加 2:10)。他形容馬其頓和亞該亞地區(包括腓立比、帖撒羅尼迦、庇哩亞和哥林多城)的外邦信徒都樂意捐獻。「樂意」一詞出現兩次(15:26-27),強調他們的捐獻不是出於被迫,而是甘心樂意奉獻。保羅解釋,他們樂意奉獻是出於一份責任。「因為外族人既然分享了猶太人屬靈的福氣,也就有責任供應他們物質上的需要」(15:27)。「猶太人屬靈的福氣」令人想起 11:17-24 關於「橄欖樹接枝」的比喻。這指向神的救恩臨到外邦人,皆因猶太人的過失。因此,外邦人作為野橄欖枝能接上聖潔的「橄欖樹」,是沒有可誇的地方。換句話說,保羅借用野橄欖枝來提醒外邦信徒,既然他們受恩於猶太人,便應當有「責任」捐獻,幫助猶太信徒渡過難關。尤其在希羅文化中,強調當受恩於別人時,需要以行動回饋施恩者。進一步來說,《羅》強調人得救,惟靠神的救贖恩典。
換言之,保羅提及外邦信徒樂意捐獻一事,為要鼓勵羅馬教會回應神的救恩,甘心樂意奉獻,積極參與和支持保羅的宣教工作。
接著,保羅交代將那筆款項交到耶路撒冷後,就會途經羅馬前往西班牙。深信到時「必帶着基督豐盛的福分去」第107頁完(15:29),是因他已經履行承諾,幫助耶路撒冷的信徒;以及,他終於能夠開展向西班牙宣教的旅程,然而他深信這趟旅程必然滿有基督的福分,並且羅馬信徒亦因此而蒙福。穆爾認為保羅希望與羅馬教會建立互惠關係(1:12),所以「保羅所想到的,不僅是他的前往,也是他前往的結果;那麼他就可能是暗示一種彼此的『祝福』:保羅服侍羅馬的基督徒,而那裏的基督徒則鼓勵和幫助保羅。」事實上,彼此祝福的關係不單在代禱上,也可以在實際的需要上。
30-33 節 保羅邀請羅馬信徒,切切為這耶路撒冷的旅程禱告(15:31):「讓我可以脫離猶太地不順從的人的手」和「也讓我為耶路撒冷服侍的事得蒙眾聖徒悅納」。這代禱內容反映出保羅的擔憂,特別是當地猶太人與猶太信徒對保羅存仍有誤會。因此,他們可能會拒絕接受保羅所收集的奉獻。對保羅來說,這筆捐獻含有豐富的意義,因這些奉獻是從外邦信徒所收集的,正如 15:27 所指,這是出於「責任」。然而,這份責任建基於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在基督裡建立的團契關係。當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願意接納外邦信徒的捐款時,這意味著他們願意接納外邦信徒進入這團契關係中。換言之,保羅相信這筆捐獻見證著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在基督裡合一。
第108頁完問題討論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下一課我們將會查考「第八課:多元合一.見證主名」,請大家預先備課,以致在查經時有更深入的分享和領受。
第110頁完 第111頁完《新漢語譯本》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,蒙允准使用
一、獨特的問安 (16:1-16)
二、最後的教導 (16:17-27)
第114頁《羅》16 章往往被人忽略,因為通常只集中「因信稱義」的真理,容易忘卻《羅》是一封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。與一般保羅書信有別的是,他在問安的部分不厭其煩提出26 個名字,究竟那些名字對這書信有何重要?簡單來說,16 章可分為五個部分。第一,16:1-2 記載保羅向羅馬教會推薦非比;第二,16:3-16 保羅向 26 位信徒問安;第三,16:17-20 是保羅對羅馬教會最後的叮嚀,提醒信徒防備錯誤的道理;第四,16:21-24 是保羅代同工再向羅馬教會問安。最後,16:25-27 是祝禱和頌讚。
請先自行思考以下問題及寫下你的領受/感想或疑問。(附相關經文背景、解釋等,有助進深反思和討論。)
16:1-16 先交代保羅向羅馬教會推薦非比姊妹,請求對方接待非比並給予她幫助。接著,保羅便向羅馬教會不同的信徒問安,長長的名單記下 26 個名字,顯出保羅雖然未曾到訪羅馬教會,但早已認識不少肢體。
1-2 節 保羅向羅馬教會先推薦非比姊姊,推薦的原因很大可能是非比就是帶信人,以及負責誦讀和解釋《羅》的人。經文記載非比是堅革哩教會的執事,堅革哩位於哥林多東南面的海港,並被譽為「哥林多的名城」,屬於第115頁商業經濟發達,以及人流暢旺的地方。故此,估計當時不少信徒曾在堅革哩的教會受到非比的幫助(16:2)。相信保羅逗留在哥林多時(約 18 個月,參徒 18:1-11),也曾受助於非比。此外,「因為她曾幫助許多人,也幫助過我」,「幫助」一詞可指「恩庇者/施恩者」的意思。根據第一世紀的希羅文化中,有著一種施恩受惠的制度。「恩庇者/施恩者」在社會上普遍屬於較富有和擁有較高社會地位的人。換言之,非比不單在社會上有崇高的地位,她為人慷慨並樂於助人,將好處給人。這介紹讓羅馬教會更多認識非比的背景,好讓他們能好好接待她,所以保羅請求羅馬教會「在主裏以聖徒配得的方式接待她」。概括來說,不論在信仰群體的見證、與保羅的關係以及她的學識等,相信非比是代表保羅送信的不二的人選,並在教會群體面前讀出《羅》,以及解答大家對書信的疑問。
3-16 節 有別於其他的保羅書信,這長長的名單有以下幾項特徵:第一,名單記下 26 個名字,尤其是 16:5 特意提及「家裡的教會」,相信當中大概有數個家庭教會。其次,從〈附件一〉(列出他們的資料)可見羅馬教會內有不同背景的人,例如有外邦人與猶太人、有奴僕與自由人(或是曾作奴僕的人)、第116頁社會上的精英與非精英的平民、男性與女性。他們來自羅馬帝國不同地方,這顯出教會的多元性。2 第三,這表明保羅與大部分的人有深厚的情誼,他們是保羅在傳福音上的戰友,保羅稱他們是「使徒」、「同工」、「同囚」、「親愛的」等。例如,百基拉和亞居拉,估計他們是早期信主的猶太基督徒,早在羅馬教會十分活躍。主後 49 年曾因羅馬皇帝革老丟驅逐猶太人而離開羅馬城,在哥林多遇到保羅。之後,他們三人便同工,一邊織帳棚、一邊傳福音(徒 18:1-5)。故此,這名單反映保羅希望在到訪羅馬教會前,讓對方知道他早已認識不少羅馬教會的信徒,增加對方對自己的信心。
問題討論
16:17-27 屬於《羅》的最後部分,內容可分為兩大部分,第一,16:17-20 記載保羅勸勉信徒防備錯謬的教導並為他們祈禱。接著,16:21-27 寫下他替一眾同工向羅馬教會問安,以及最後以一首榮耀頌作結。
16:17-20 提醒羅馬信徒要提防那些假教師,避免信仰群體受到「離間」和「絆倒」,因假教師的言行跟信徒所學的教義相反(17 節)。保羅明言那些假教師並非服侍基督,而是服侍自己的肚腹,並且他們以花言巧語欺騙老實人的心(18 節)。保羅於腓 3:18-19 曾類似運用「自己的肚腹」的詞彙,其意思傾向是自我中心主義,因此第118頁「服侍自己的肚腹」應是指那些假教師只重視自己的享樂。
另一方面,雖然經文未有清楚說明那些假教師是誰,但估計那些假教師屬於羅馬教會以外的人,因保羅清晰以「你們」與「他們」作區分,並在 19 節稱讚羅馬信徒順服的心。因此,那些假教師應不屬於羅馬教會內的人,相信保羅希望他們去到羅馬前,預先提醒羅馬信徒要遠離他們。那些假教師的身分,可能是曾扭曲保羅教導的人(3:8),或是煽動羅馬信徒互相論斷和分裂的人(14:1-15:13)。無論如何,保羅對羅馬信徒有信心,因信徒的「順服」已是眾所週知。同時,保羅勸勉他們要好好作出選擇,要「在善事上聰明,在惡事上保持純潔」(19節),以確保群體合一。
最後,保羅向神禱告,願神的「平安」和「恩典」賜給羅馬信徒。禱文中提及「賜平安的神很快就要把撒但毀滅在你們的腳下」,「毀滅」一詞可譯作「踐踏」(見和合本),令人聯想到「夏娃的後裔要『踐踏』蛇頭」的應許(創 3:15)。指向耶穌基督再臨之時將會終結「既濟未濟」的時代,並將死亡和罪的權勢完全消滅,得著最終的勝利,這呼應上文「黑夜將盡,白晝已近」(13:11-12)的盼望信息。換言之,保羅深信這勝過撒但的應許將要發生,其意思亦包括勝過那些教假師,這是一場屬靈的第119頁爭,信仰群體必須有屬靈的裝備,方能抵擋撒旦,站立得住。「因為與我們爭戰的不是有血有肉的人,而是那些執政的、掌權的、管轄這黑暗世界的,以及天上的邪靈。」(弗 6:12)
21-24 節是保羅代同工向羅馬教會問安,其中提及八個人名,包括幾位猶太信徒(提摩太、路求、耶孫、所西巴德)、還有替保羅代筆的德丟、以及幾位外邦信徒(該猶、以拉都、括土)。3
25-27 節以一首榮耀頌作結,呼應 1:1-17 以及《羅》中重要的字詞,穆爾分析如下:
「祂能」(大能) | 1:4, 16 |
「堅固你們」 | 1:11 |
「(我的)福音」 | 1:1, 9, 16;參 2:16 |
「啟示/彰顯」 | 1:17;3:21 |
「眾先知的書」 | 1:2;3:21 |
「信心的順服」 | 1:5 |
「所有列國(外邦人)」 | 1:5;其他各處 |
「獨一的神」 | 3:29-30 |
「智慧的神」 | 11:33-36 |
由此可見,這榮耀頌不單是頌讚神奇妙的救贖旨意,還有總結全書的作用。這頌詞的焦點是讚美神如何藉著基督恩典的救贖,啟示祂在歷代中秘而不宣的奧秘。神恩典的救贖經已向世人啟示出來,讓人因信而順服。
問題討論
備註: *必須討論的問題/完成的段落
第122頁完「願榮耀藉着耶穌基督,歸給獨一全智的神,直到永遠!阿們。」(羅 16:27)
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我已帶領組員一起背誦經文。
附件一
名字 | 稱謂 | 相關資料 |
非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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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基拉、亞居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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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拜尼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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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利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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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多尼古、猶尼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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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伯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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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巴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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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大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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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比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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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利多布家裡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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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羅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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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其數家裡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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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拿非、土富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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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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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孚、他母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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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遜其土、弗勒干、黑米、八羅巴、黑馬,以及與他們在一起的弟兄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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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羅羅古、猶利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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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利亞、他姊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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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林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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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他們在一起的眾聖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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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教會主題:敬畏上主~扎根聖言 傳揚福音 活出使命
第一季:《雅各書》
第二季:《85 周年主題查經——回顧、反思、展望》
第三季:《傳道書(一)》*
第四季:《傳道書(二)》*
*第三、四季查經資料將會使用明道研經叢書 《傳道書──試看人生》及研習本,謝慧兒著。
第130頁完作者:麥子穎、方憬仁
封面設計:劉德智
出版:九龍城浸信會
版次:2023 年 10 月初版
版權所有,請勿翻印
第131頁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