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香港教會迎向「九七」,正面對一些富有爭論性的社會和政治問題,例如近日的「推委」 和「國慶」問題,引起教會人士很多的爭論,也導致教外人士以為教會在這些問題上充滿不和甚至分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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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聖經的教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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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使徒行傳中,教會發展的初期,亦面對不少的衝擊和爭論,其中最嚴重的爭論,要算是外邦人信主是否需要守猶太教的禮儀和教規的問題(見徒15章)。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亦處理類似的問題,就是「吃肉」和「守日」的爭論;保羅處理這些爭論性問題的方法,是今日教會處理爭論性問題所應該學效的,以下幾項原則值得留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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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. |
這裡解決問題的方法,並不適用於所有爭論性的問題,保羅將爭論性的問題分為兩類。一類涉及基要信仰問題,如因信稱義和基督的神性等問題,這等問題保羅認為是清楚和絕對的真理,是不能有任何妥協的,因此在加拉太書中,他的語氣極之嚴厲和沉重,和羅馬書十四章的語氣截然不同。羅馬書十四章中,保羅的語氣和處事態度比較溫和,並且滿有妥協性,因為他在這裡處理的是一些信仰中非基要的問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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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. |
保羅在此亦不是一種真理上的妥協,認為爭執雙方都是對的,或說雙方各有道理。在真理上,保羅明確的指出,相信只可吃蔬菜的人是軟弱的,而信百物都可吃的才是剛強的;可見保羅在此所關注的,乃是彼此之間在各持己見時的態度問題,這是處事態度上的妥協,不是真理持守上的妥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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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. |
保羅要求雙方要互相尊重,也要為主的緣故吃肉或不吃肉,為主的緣故守日或不守日,而不應為意氣之爭而守日或不守日(14:6-8);互相批評和論斷的態度,是不討神喜悅的態度,應該避免 (14:3-4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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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. |
互相尊重和接納的態度並不等於爭論雙方沒有對話或切磋的需要,但這種討論和對話必先經過禱告和深思熟慮,然後在神面前建立清楚的信念,並且努力去堅持,這樣的對話才是有基礎的對話,這相信就是保羅所說的「…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。」(14:5) 。
有定見和固執有天淵之別,一個有定見的人對自己的信仰有深思,也有堅持。但思想卻仍是開放的,只要對方有充份的論據,是願意接納和改變自己的思想的;固執的人,頭腦卻是封閉的,對方理由如何充份,也不能接受,也絕不會放下成見;神要求我們作意見堅定的人,而不是固執的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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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. |
在一些非基要的信仰和社會問題上,神要求按照自己的良心和領受去做決定,教會不一定要為這些事去尋求共識,期望達到共同進退。保羅認為這是不必要的,守日的就讓他為主而守,不守的也就讓他為主不守(14:6); 同時,為這些問題教會應該有教導和討論,保羅寫歌羅西書其中一個目的,就為了教導這一類的問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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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應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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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. |
政教分離的原則要求教會不以教會名義參與任何政府事務,故此教會選人加入「推委」是不合宜的,信徒或教會以外的團體則應按個人領受積極參與,或反對參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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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. |
慶祝國慶的問題,按照羅馬書十四章的原則,應由信徒憑自己的良心及聖經的原則作決定,教會亦不宜以教會的名義參與這些活動。參與慶祝的信徒不應論斷不參與的,不參與的亦不應批評參與的。教會在這些事上可以有立揚,如保羅一樣,但同時尊重信徒憑良心作的決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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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. |
要求教會和信徒在這些事上有共識,一同參與去做是不必要的,也是惹來爭端和誤會的主要原因,若有機構和教牧人員聯合起來呼籲信眾參與慶祝,也是可行的;但在這些事上要尋求一致的看法和共同進退,必是徒然的。教會面對更重大的事情,如差傳,亦沒有尋求得著教會和信徒的共識才去做,慶祝國慶的事更不必要如此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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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. |
教導信徒如何回應這類爭論性的社會問題,應由教會牧者去做,不宜由機構去做,恐怕機構所教的觀點與牧者的不同,結果帶來教會更大的混亂,牧者在這方面需要幫助,可尋求信念相同的機構幫助。 |